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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八项强化措施》解读

2019年08月16日 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支持“万企转型”若干政策措施》、《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河北省工业保运行稳增长促转型资金使用办法》精神,我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和外市做法,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形成了《关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八项强化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当前我市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上半年主要指标增速均位居全省后三位,已经对全市经济增长造成了一定影响。为尽快扭转目前的不利局面,加速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力促工业快速增长,依据《河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支持“万企转型”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18﹞-53)、《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冀发﹝2018﹞50号)、河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工业保运行稳增长促转型资金使用办法》(冀制强省办﹝2019﹞14号),市工信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八项强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本强化措施包括“五个支持、两个鼓励、一个严格”,共八条:

“五个支持”:一是支持工业企业技改转型。对依规备案并纳入国家投资联网直报平台的工业技改项目,按企业该项目实际完成设备投资(以发票为准)2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入选2019年度省千项技改项目、且形成实际投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补。二是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上云示范企业,按照企业上云当年履行有效合同服务费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数字化车间、智能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补。三是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建入统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每增加1亿元加奖10万元,最高加奖30万元;对规下转规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5万元奖补。四是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对2019年度实际完成总产值前50名且全年增速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授予“2019年度工业发展贡献奖”,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2019年度纳税前10名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对1-3名授予“2019年度工业贡献特别奖”,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500万元奖励;4-10名授予“2019年度工业贡献突出奖”,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励。五是支持工业企业续贷周转。市级初期安排续贷周转资金1.5亿元,为全市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培育成长性强的规下工业企业提供续贷周转服务。

“两个鼓励”:一是鼓励工业发展进位争先。要求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鼓励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对全市2018年度产值亿元以上且排放达标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绩效评价,按照“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错峰生产预案,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服务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为工业企业发展树样板、增信心。

“一个严格”是指严格规范落实奖补措施。实行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等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一票否决制。

本措施适用于2019年度。同一企业符合多项奖补条件的,按最高奖补标准兑现,不重复奖补。

此文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相关文件:关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八项强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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