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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2019年10月24日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字体:  

一、起草背景

自2018年8月初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至今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发生150余起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不仅给生猪养殖业带来巨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猪肉供应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有效防控处置非洲猪瘟疫情,坚决防止扩散,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做好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消除漏洞盲点,控制疫情蔓延。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6月22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9月6日印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同时,8月30日以来,国家多部门又相继出台17项政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实施意见》充分依据国办文件精神和相关配套政策要求制定。

二、必要性说明

非洲猪瘟防控,事关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肉食品保障,事关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同时,非洲猪瘟防控也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制定一部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意见》,对我市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可以为各级各部门科学决策、规范履行防控职责提供重要依据。一是非洲猪瘟防控难度大、时间长,必须依靠联防联控。从国际上看,非洲猪瘟防控是全球性难题,非洲猪瘟已有100多年历史,已发生疫情的68个国家和地区中,目前只有13个国家曾经实现根除。非洲猪瘟疫苗研发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目前我国的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一些技术瓶颈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还没法给出下一步非洲猪瘟疫苗研制成功的时间表。因此,只有依靠联防联控,强化内查外堵,实行综合防控措施,才能打赢非洲猪瘟防控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二是防控非洲猪瘟是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必要保障。近段时期以来我国生猪产量和猪肉供给显著下降始于非洲猪瘟疫情,要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给就必须解决非洲猪瘟疫情这个根本。三是防控非洲猪瘟是我市承担的政治任务和重要使命。我市毗邻京津,地理位置特殊,又是首都重要的畜产品供应地之一,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是保证供京猪肉供应安全的重要保障。四是要贯彻落实好国办意见和省领导批示精神,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尤为重要。《实施意见》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依照国办意见,适当进行调整优化,更接地气、更具有可操作性,便于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和我省部署要求,立足于我市生猪养殖、加工和外调的实际,着眼于全产业链监管,坚持联防联控、标本兼治重治本的思路,分为防疫监管、餐厨废弃物管理、产地检疫管理、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屠宰监管、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区域化和进出境管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动防疫责任落实9个部分,共20条。内容上重点对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管理、养殖屠宰调运环节检疫监管、境外疫情防控、加工经营主体责任、加工经营环节监督检查、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完善动物防疫体系、责任落实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每项内容明确由市直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构建起全市域全覆盖的非洲猪瘟防控责任体系和防控长效机制,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给保驾护航。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关于“稳定生猪生产发展”方面的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已单独下发通知,本《实施意见》不再赘述。

《实施意见》拟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廊坊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文件印发。

相关文件: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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