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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2月23日检查情况通报

2019年02月25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通讯员 卢艳丽 字体:  

2月23日,我市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市级10个交叉执法组共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企业36家(点位),发现问题18个(其中拟立案处罚问题6个)。按问题类型分类:无环保手续问题1个,道路扬尘问题1个,批建不符问题1个,未批先建问题1个,污染防治设施缺失问题1个,物料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12个。按照区域分类:霸州市、安次区、香河县各发现问题3个,文安县、固安县各发现问题2个,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城县、三河市、永清县、廊坊开发区各发现问题1个。针对检查发现的环境管理问题,各执法组已服务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涉及环境违法问题已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2月23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局开展自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企业193家,工地5家,其中发现问题21个(拟立案处罚问题1个)。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局自查发现问题情况如下:

三河市:发现问题2个,露天焚烧荒草问题1个,已联合当地镇政府立即扑灭;检查企业24家,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料堆苫盖不全问题1个,已移交所属街道办进行苫盖及清理,23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大厂回族自治县:发现问题1个,检查企业10家;发现在线报警装置故障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余9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香河县:发现问题2个,发现着火点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进行处理;检查企业19家,发现检测口封堵不严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进行处理,18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广阳区:发现问题3个,发现火源点问题1个,已扑灭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检查企业22家、工地2家,发现违规施工问题1个,裸土苫盖部分损坏问题1个,已服务工地立行立改,其他22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安次区:发现问题3个,料堆未苫盖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进行处理;着火点问题1个,已立即联合所在辖区乡镇进行扑灭;检查企业19家,检测孔密闭不严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18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廊坊开发区:发现问题1个,检查企业5家,工地3家,工地露天切割问题1个,已责令停止作业,剩余企业5家,工地2家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永清县:发现问题2个,检查企业16家。重污染天气应急公示牌不规范问题2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他14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固安县:发现问题2个,落叶焚烧问题1个,移交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建筑垃圾未完全苫盖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处理;检查企业25家,其他25家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霸州市:发现问题2个,秸秆焚烧问题1个,土堆未完全苫盖问题1个, 已移交当地政府处理。检查企业16家,16家均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文安县:发现问题1个,检查企业20家,集气罩密闭不严问题1个,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其他19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大城县:发现问题2个,料堆未苫盖问题1个,已移交当地政府进行处理;着火点问题1个,已联合所在辖区乡镇进行扑灭;检查企业17家,17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未发现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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