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体育局关于《廊坊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依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冀政发〔2021〕6号),市体育局起草了廊坊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9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希望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于2021年12月29日前反馈至市体育局。
电子邮件:lftyjqtk@163.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北凤道316号
联系电话:5909310(传真)
廊坊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立更加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冀政发〔20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三大机遇,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冰雪运动强市和体育强市。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超过39.3%,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16名,带动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达50亿元,构建健身人群全覆盖、健身时段全开放、健身形式多样化、保障措施多维度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开展全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编制市、县两级公共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衔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按照河北省健身步道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和体育公园建设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分级支出责任,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探索利用符合条件的“四荒”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和存量房产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同步增设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育文化宣传设施。全市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不少于8个,社会足球场不少于52片,实施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个,数字化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不少于4个。(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均涉及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不再列出;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管理水平。鼓励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效益。落实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分时分段向社会开放工作。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我要上全运”“社区运动会”等群众赛事活动,承办好省级、组织好市县全民健身联赛、系列赛、单项赛,每年开展广场舞、健步走、羽毛球、乒乓球、八段锦、太极拳等群众赛事活动不低于120场次,“社区运动会”不低于40项次。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持续开展新年登高、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等主题活动。加强京津冀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联动,鼓励参与雄安新区承办的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农民运动会。推广居家健身和网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赛事活动品牌塑造计划。打造以“运动廊坊 体育强市”为主题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会、冰雪运动会、智力运动会、“足协杯”超级联赛等一批赛事活动品牌建设。创新市、县“一地一品”形式内容,进一步提升“中国廊坊(国际)名鸽展示会”等品牌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和影响力,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在全市有影响力、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品牌活动,形成“一地一品”、“一校一品”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持续提升品牌知名度,以品牌活动带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壮大科学健身指导人才队伍。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00名。依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评价、激励机制,鼓励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聘用退役运动员、健身达人、体育教师等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提高指导服务率和服务质量,开展线上公益科普活动。面向大、中学生和社会人士招募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依托高校等机构专家资源,加强科学健身理论与方法研究。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身知识及运动项目科普大讲堂,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运动伤病预防、运动康复知识宣讲。(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构建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以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为支撑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健身组织网络。重点培育基层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推动县级体育总会全覆盖,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鼓励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立和培育更多的健身俱乐部、自发性健身团队和全民健身站点。(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配合省体育局推动“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强化评估结果对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的引导作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各级群众体育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组织管理、赛事运营、健身指导、宣传推广等基层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畅通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创新线上线下联动的办赛新模式,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建设市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订、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突出问题的体育干预,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在满足公园绿地要求的前提下,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作用,组织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赛事活动。在企事业单位推行工间操制度,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举办职工运动会。结合妇女节、母亲节等节日,积极开展适合妇女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无障碍公共健身设施建设,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和残健融合的体育健身活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群众冰雪运动发展。推广建设四季可用、可拆装的冰雪场地设施,搭建冰雪场馆运营管理平台,提升冰雪场馆设施规范化、市场化运营水平,支持社会力量承担冰雪场地设施运营,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冰雪场地开展活动。优化市级冰雪运动协会,完善县级冰雪运动协会。充分发挥冰雪运动协会在推广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组织举办冰雪赛事等方面的作用。每年举办市、县两级冰雪运动会和“健康廊坊 欢乐冰雪”系列活动,打造全市社区冰雪运动会和农村冰雪运动体验活动及雪地足球赛事活动品牌。持续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在认真执行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将冰雪运动知识和技能教学纳入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将轮滑等冰雪相关赛事纳入市、县大、中学生运动会。开展冰雪运动相关的主题展览、学术交流等文化活动,弘扬冰雪运动文化。到2021年底,全市参与冰雪运动人数达到220万。到2025年,全市冰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00人。(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冰雪产业为引领,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产业为支撑的产业类别齐全、链条完善、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发展新兴体育服务业,培育智慧体育旅游、智慧社区健身服务等体育新业态,培育冰雪、户外、水上等消费引领性强的新兴健身休闲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对闲置厂房、仓库进行改造升级,探索打造集体育健身、体育用品销售、体育培训等服务于一体的城市体育综合体或体育文化主题街区。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健身设施供给、赛事活动组织、健身器材研发制造等领域,重点扶持“专精特新”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支持具备坚实基础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做强做大。(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体教融合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级各类体校建设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市级建立1支以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立教师、教练双贯通制度,加强对体育教师、教练员常态化培训。大力发展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体卫融合发展。建立廊坊市体卫融合专家库,研究运动促进健康慢性病干预服务,对亚健康低运动风险人群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干预服务。加强体卫融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开设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用好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体质监测和健康体检并轨,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到2025年,市、县级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实现全覆盖。(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体旅融合发展。普及推广冰雪、户外、水上、马拉松、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加快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创建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区,打造一批体育特色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开展主题性文化体育活动。积极组织参与京津冀全民健身运动带、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太行山燕山山地户外运动和秦唐沧滨海全民健身运动带的活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加强奥林匹克精神的普及和宣传。定期开展太极拳、足球文化、武术文化、体育书画摄影、体育微视频等系列体育文化活动,推出一批体育主题微视频、音乐、宣传册等文化产品。强化全民健身激励,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颁发证书,鼓励向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加强与其它市、区全民健身交流,推动八卦掌等具有廊坊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全民健身条例》,每年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县级以上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在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运营、公益健身服务、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全民健身投入。(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督查评估。各地要将全民健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体系,建立督查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对本级全民健身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对《廊坊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