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商务局关于对《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7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市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廊坊市商务局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公示期限自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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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21〕7号),拓展外贸发展新空间,推动廊坊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以推动外贸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为路径,以建设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为突破口,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保税维修、离岸贸易和海外仓为着力点,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增强国际竞争新优势,助力全市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政策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和释放外贸主体创新发展活力。
坚持创新驱动和开放带动相结合。鼓励外贸领域广泛运用新技术新工具,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坚持自主发展和规范发展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制度标准,创新监管方式,为外贸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提供安全空间,实现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为完善、运转顺畅,国家和省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廊坊落实到位、落地见效,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力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进出口占全市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到2035年,全市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规模质量明显提升,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产业数字化与贸易数字化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为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为建设“五个廊坊”提供有力支撑。
二、着力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
(四)加快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工具,促进外贸全流程各环节优化提升。支持企业发挥“长尾效应”,整合碎片化订单,满足境外个性化需求,实现小利润大市场。鼓励发展数字展会、社交电商、产品众筹、大数据营销等,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加强供应链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加快形成新业态驱动、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业务。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对跨境电子商务9810模式出口海外仓的产品实行“入仓即退税”。落实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退换货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准予不征税复运进境。按照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引导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廊坊海关、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发展。支持廊坊综合保税区和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物流企业、外贸代理企业、供应链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物流、仓储、通关、支付、结汇、融资和信保等专项或综合服务。推动京东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区北方中心仓项目建设,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扩大业务规模。(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商务局、廊坊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培育一批优秀海外仓。对照国家海外仓标准,支持我市海外仓进行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鼓励海外仓企业对接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国内外电商平台,匹配供需信息。探索“海外仓+中欧班列”合作模式,打造与海外仓发展相适应的物流通道,拓展服务功能。到2025年,培育1-2个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高、服务主体多、本地化经营好的优秀海外仓。(市商务厅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海外仓网络布局。鼓励我市有实力企业通过自建、租赁或合作的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RCEP缔约国建设一批海外仓。加强与央企海外仓对接合作,融入国家海外仓网络。(市商务局牵头,市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廊坊银保监分局、中信保河北分公司第二营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着力推动传统外贸数字化转型。引导传统外贸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创新管理模式、运营模式和营销模式。支持有实力企业探索建设外贸新业态大数据实验室,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鼓励企业、高校、商协会建设孵化机构和创新中心,培育更多新业态主体,促进更多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外贸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动外贸服务向专业细分领域发展
(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指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做好“双备案”和生产能力核查工作。对已经办理代办退税备案但尚未进行过首次申报退(免)税实地核查的生产企业,在收到首次委托代办退税业务申报信息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工作。支持综服企业完善线上服务平台,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落实海关“双罚”机制,在综服企业严格履行合理审查义务,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由综服企业和其客户区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支持综服企业争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佳佳供应链管理(廊坊)有限公司做大做强,加大引育力度,到2025年,力争省级综服企业达到2家。(市商务局牵头,廊坊海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积极发展保税维修。鼓励廊坊综合保税区和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引进和培育保税维修龙头企业,开展数控机床、通信设备、精密电子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经省政府综合评估后,支持河北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区域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积极申请开展“两头在外”的保税维修业务。支持我市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外有条件的企业,向国家有关部委申请开展自产出口产品保税维修业务试点,在规定的维修产品清单内开展业务。(市商务局牵头,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廊坊海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稳步推进离岸贸易。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按照银行展业“三原则”,基于客户信用分类及业务模式提升审核效率,为我市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提升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支持河北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经验,在加强离岸贸易业务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在外汇结算、扶持奖励、金融等方面给予离岸贸易公司更多优惠和便利,促进离岸贸易公司、资金运营商、新型贸易商和高端商贸人才集聚。(市商务局牵头,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外贸细分服务平台发展。支持霸州市特色定制家具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廊坊市电子信息、固安县新型显示、廊坊开发区汽车零部件等6个省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以及龙头企业,依托家具、新型显示、汽车零部件等特色产业,搭建外贸细分平台,在营销、支付、交付、物流、品控等外贸细分领域共享创新,深耕垂直市场,走“专精特新”之路。支持外贸企业自建独立站,培育自主品牌、自有渠道、自有客户群。(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服务贸易十二大领域,结合城市定位和产业发展特色,合理规划布局,加快传统服务贸易提档升级,推进高端高新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构建全市分工明确、协调互补、全面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集聚区1个。(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十五)强化财税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省外贸发展资金、对接中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和省外贸发展资金作用,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适用无纸化方式申报退税。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和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出台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快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改造监管设施,促进主体做大做强。(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金融信保支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结算服务。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与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政府性担保基金合作,采用“信保+银行+担保”模式,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企业通过国家“信易贷”平台进行信用贷款,鼓励企业通过国家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等,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廊坊银保监分局、中信保河北分公司第二营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基础设施保障。积极配合省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功能,逐步推进国际贸易全链条、各环节全覆盖。鼓励电信企业为外贸企业开展数字化营销提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业务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邮政管理局、廊坊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人才保障。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符合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管理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九)营造审慎包容的监管环境。在国家政策框架内,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科学设置“观察期”和“过渡期”。推动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间数据对接,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加强对逃税、假冒伪劣、虚假交易等方面的监管。完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市商务局牵头,廊坊海关、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依法推动设立外贸新业态领域行业组织,积极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营造开放共享的外部环境。密切关注国家与世贸组织、万国邮联等多边谈判成果,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跨国物流等领域的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建设“丝路电商”,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做好组织实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外贸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横向联动、市县纵向协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宣介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鼓励创新、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部门 (所列单位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 完成时限 |
一、着力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 | |||
(一)加快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 | |||
1 | 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工具,促进外贸全流程各环节优化提升。鼓励企业发挥“长尾效应”,整合碎片化订单,满足境外个性化需求,实现小利润大市场。 | 市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2 | 鼓励发展数字展会、社交电商、产品众筹、大数据营销等,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 | 市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3 | 加强供应链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加快形成新业态驱动、大数据支撑、智能化协作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 市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 |||
4 | 指导企业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通关、税收、结汇政策,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 市税务局、廊坊海关、市商务局 | 文件印发后实施 |
5 | 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业务。 | 廊坊海关 | 2022年 6月底 |
6 | 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对跨境电子商务9810模式出口海外仓的产品实行“入仓即退税”。 | 市税务局、廊坊海关 | 2023年底 |
7 | 落实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退换货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准予不征税复运进境。 | 廊坊海关 | 2022年 6月底 |
8 | 按照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引导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 | 国家文件 出台后研究落实 |
(三)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发展。 | |||
9 | 支持廊坊综合保税区和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物流企业、外贸代理企业、供应链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物流、仓储、通关、支付、结汇、融资和信保等专项或综合服务。 | 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商务局、廊坊海关 | 2023年取得显著成果 |
10 | 推动京东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区北方中心仓项目建设,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扩大业务规模。 | 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 2022年取得显著成果 |
(四)加快培育一批优秀海外仓。 | |||
11 | 对照国家海外仓标准,支持我市海外仓进行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鼓励海外仓企业对接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国内外电商平台,匹配供需信息。 | 市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12 | 探索“海外仓+中欧班列”合作模式,打造与海外仓发展相适应的物流通道,拓展服务功能。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 持续推进 |
13 | 到2025年,培育1-2个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高、服务主体多、本地化经营好的优秀海外仓。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 2025年底 |
(五)优化海外仓网络布局。 | |||
14 | 鼓励我市有实力企业通过自建、租赁或合作的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RCEP缔约国建设海外仓。加强与央企海外仓对接合作,融入国家海外仓网络。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中信保河北分公司第二营业部 | 持续推进 |
(六)着力推动传统外贸数字化转型。 | |||
15 | 引导传统外贸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创新管理模式、运营模式和营销模式。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增强市场分析研判能力,满足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组织柔性化、定制化生产。 | 市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16 | 鼓励企业、高校、商协会建设孵化机构和创新中心,培育更多新业态主体,促进更多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 市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17 | 到2025年,外贸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 市商务局 | 2025年底 |
三、着力推动外贸服务向专业细分领域发展 | |||
(七)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 |||
18 |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指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做好“双备案”和生产能力核查工作。对已经办理代办退税备案但尚未进行过首次申报退(免)税实地核查的生产企业,在收到首次委托代办退税业务申报信息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工作。 | 市税务局 | 文件印发后实施 |
19 | 支持综服企业完善线上服务平台,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 | 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20 | 落实海关“双罚”机制,在综服企业严格履行合理审查义务,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由综服企业和其客户区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 廊坊海关 | 文件印发后实施 |
21 | 支持综服企业争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 | 廊坊海关 | 持续推进 |
22 | 支持佳佳供应链管理(廊坊)有限公司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引育力度,到2025年,力争省级综服企业达到2家。 | 市商务局 | 2025年底 |
(八)积极发展保税维修。 | |||
23 | 鼓励廊坊综合保税区和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引进和培育保税维修龙头企业,开展数控机床、通信设备、精密电子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 | 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2022年底取得显著成果 |
24 | 经省政府综合评估后,允许河北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积极申请开展“两头在外”的保税维修业务。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廊坊海关、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25 | 支持我市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外有条件的企业,向国家有关部委申请开展自产出口产品保税维修业务试点,在规定的维修产品清单内开展业务。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廊坊海关、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 持续推进 |
(九)稳步推进离岸贸易。 | |||
26 | 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按照银行展业“三原则”,基于客户信用分类及业务模式提升审核效率,为我市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提升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 | 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市政府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27 | 支持河北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经验,在加强离岸贸易业务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在外汇结算、扶持奖励、金融等方面给予离岸贸易公司更多优惠和便利,促进离岸贸易公司、资金运营商、新型贸易商和高端商贸人才集聚。 | 市商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十)支持外贸细分服务平台发展。 | |||
28 | 支持霸州市特色定制家具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廊坊市电子信息、固安县新型显示、廊坊开发区汽车零部件等6个省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以及龙头企业,依托家具、新型显示、汽车零部件等特色产业,搭建外贸细分平台,在营销、支付、交付、物流、品控等外贸细分领域共享创新,深耕垂直市场,走“专精特新”之路。 | 市商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 2022年底 取得显著 成果。 |
29 | 支持外贸企业自建独立站,培育自主品牌、自有渠道、自有客户群。 | 市商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 2022年底取得显著成果 |
(十一)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 |||
30 |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服务贸易十二大领域,结合城市定位和产业发展特色,合理规划布局,加快传统服务贸易提档升级,推进高端高新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构建全市分工明确、协调互补、全面发展新格局。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31 | 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集聚区1个。 | 市商务局 | 2025年底 |
四、着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 |||
(十二)落实财政政策。 | |||
32 | 积极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省外贸发展资金、对接中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和省外贸发展资金作用,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33 |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适用无纸化方式申报退税。 | 市税务局 | 2022年 6月底 |
34 | 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 2022年 6月底 |
35 | 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出台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快完善基础配套设置,提升改造监管设施,促进主体做大做强。 |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 2023年底取得显著成果 |
(十三)强化金融信保支持。 | |||
36 | 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结算服务。 | 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 | 持续推进 |
37 | 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与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采用“信保+银行+担保”模式,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 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廊坊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中信保河北分公司第二营业部 | 持续推进 |
38 | 鼓励企业通过国家“信易贷”平台进行信用贷款,鼓励企业通过国家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等,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 | 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市行政审批局、廊坊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十四)强化基础设施保障。 | |||
39 | 积极配合省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功能,实现国际贸易全链条、各环节全覆盖。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廊坊海关 | 2022年底取得显著成果 |
40 | 鼓励电信企业为外贸企业开展数字化营销提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 市通信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41 | 优化电子商务业务监管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 廊坊海关 | 2023年底取得显著成果 |
(十五)强化人才保障。 | |||
42 | 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置相关专业。 | 市教育局 | 持续推进 |
43 | 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符合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管理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 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 持续推进 |
五、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 |||
(十六)营造审慎包容的监管环境。 | |||
44 | 在国家政策框架内,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科学设置“观察期”和“过渡期”。推动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间数据对接,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加强对逃税、假冒伪劣、虚假交易等方面的监管。 | 市商务局、廊坊海关、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邮政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45 | 完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 | 市商务局、廊坊海关、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邮政管理局 | 按国家部署推进 |
(十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
46 | 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 市市场监管局 | 文件印发后实施 |
47 | 依法推动外贸新业态领域行业组织,鼓励行业协会参与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 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 持续推进 |
(十八)营造开放共享的外部环境。 | |||
48 | 密切关注国家与世贸组织、万国邮联等多边谈判成果,及时落实相关政策。 | 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49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跨国物流等领域的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建设“丝路电商”,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六、着力做好组织实施 | |||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 |||
50 | 充分发挥市外贸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横向联动,市县纵向协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 (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二十)加强宣传推广。 | |||
51 | 积极宣介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鼓励创新、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