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廊坊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专项服务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年12月07日 来源: 市科技局 作者: 字体: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服务业科技创新工作方案(2021-2025年)》(冀办传〔2021〕70号)文件精神,结合廊坊实际,廊坊市科技局起草了《廊坊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专项服务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12月7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希望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于2021年12月21日前反馈至廊坊市科技局。

电子邮件:lfskjjgxk@163.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新华路华园里1号

联系电话:0316-5212183


廊坊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专项服务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服务企业科技创新的工作安排,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加强创新服务供给,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开展“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为契机,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把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作为第一目标,精准施策实施企业成长“四类计划”,全面推动“创新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平台、创新环境、创新品牌”“五大专项服务”落地见效,努力打造创新要素综合集成、服务环节紧密协同的企业创新生态链,加速成长一批亿元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一批十亿级创新型企业,带动形成一批百亿级创新型产业集群,为全面建设创新廊坊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形成覆盖全市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全服务事项、全流程环节的科技创新服务工作体系,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创新主体规模、创新发展环境实现新跨越,企业科技创新成为引领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创新主体迅速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由8796家增长到1万家,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400家,高新技术企业由905家增长到1500家,科技领军企业增加到10家。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4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由1.65件提高到3.7件。

产业支撑明显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35.6%提高到4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

三、精准施策实施“四类计划”,聚焦企业扩量提质

(一)实施“微成长”计划发展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为导向,全面挖掘优质中小微企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为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高水平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用足用好“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落实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抓好苗圃、雏鹰、小巨人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工程,强化分类分级培育。到2025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万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

(二)实施“小升高”计划壮大千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扩增量、优存量、提质量”思路,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与企业登记信息库、知识产权数据库等多库联动。培育建设、规范管理专业化服务机构,在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超市建设试点,为企业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研发设计等提供“一对一”科技服务。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给予20万元奖补,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市级、县级分别负担50%),对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享受省市有关支持政策。到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0家,2025年达到1500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实施“高壮大”计划培育百家高成长企业。开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建立瞪羚企业和潜在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组织开展“瞪羚独角兽企业进廊坊”活动,结合我市产业实际,培育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的“瞪羚企业”,发掘一批掌握行业技术、市场、品牌等话语权的“独角兽企业”或“独角兽种子企业”,为高成长企业提供个性化支持政策。支持有条件的高新区率先开展新应用场景搭建,推动新应用场景成为高成长企业的策源地。到2025年,全市瞪羚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达到100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四)实施“领头雁”计划打造十家科技领军企业。开展优质高新技术企业评估,聚焦100家规模优势明显、创新能力强、具备产业链整合能力的标杆企业,纳入“百强高企”培育,逐企建档立卡,一企一策对标培育、专题指导。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开展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积极推动其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争取获得不超过1000万元的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2021-2025年,每年均能新增科技领军企业,到2025年达到10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四、全力以赴实施“五大专项服务”,优化企业创新生态

(一)全面推进创新项目实施,强化技术供给专项服务

1.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支持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聚焦企业长远发展和产业共性需求,集结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按照“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全创新链条设计实施重大科技任务。围绕全市“1+5”主导产业和“7+6”县域特色产业领域,支持企业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发布关键任务榜单,集成优势资源限时攻关技术难题。鼓励企业在京津等地设立“创新飞地”,加大京津高端研发人才招引力度,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到2025年,全市企业创新联合体数量达到10个以上,每年立项支持企业攻克关键核心技术10项以上。(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2.开展产学研精准对接。紧盯中关村以及京津高校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的技术成果,跟踪、筛选、引进最新科研成果和产业项目。支持引导域内高校院所加大对本地企业、本地产业的技术服务力度。梳理企业技术研发需求清单,定向发布至高校院所,开展专题对接。用好河北省科技成果前期评价平台和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设立的科研成果评价机构,探索制定市级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到2025年,评价和转化符合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市场价值大的科技项目(成果)100项以上。(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3.实施数字化赋能工程。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制造业中的融合应用,加快传统企业流程再造和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对评定为国家、省级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和智慧农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水务、智慧旅游、智慧环保等应用示范项目的,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对传统工业企业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实施数字化转型的项目,按照设备和软件系统投资额比例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智能试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市级数字化车间给予奖励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4.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制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鼓励传统龙头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加快实施改造,带动传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提升。对技改投资500万元以上、依规备案且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的项目,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积极争列省“千项技改”和“百项示范”工程项目,以重大技改项目推动企业高端化改造,引领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全面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强化人才引培专项服务

5.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转型。搭建企业科技人才服务平台,充实专家人才库,加强域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收集、加工、整合。积极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转型,实现人才创业创新各类事项“一网通办”。完善引进人才的医疗、教育等保障服务,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6.组建高校院所“技术专家巡诊团”。面向京津等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领军企业等,定期聘请外部专家开展技术诊断、技术咨询和技术成果推介,组织技术专家团深入园区、深入企业开展技术巡诊活动,对企业进行创新发展咨询、院企合作对接、技术难题破解、项目指南释疑、无形资产评估等各类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品技术研发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到2025年,力争为1000家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巡诊服务。(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7.培育科技型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启动实施“科技型企业家培育行动”,依托美国硅谷、以色列特拉维夫等国际创新高地高端智库资源,培养造就具有全球视野、掌握科技创新规律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家。支持企业院士工作站、院士合作重点单位等建设,柔性引进“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参与交叉融合型科技人才培养行动,鼓励我市多学科多领域人才和团队积极参与省级交叉融合型研发任务。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借引外国专家智力资源。充分发挥企业引才引智主体作用,积极引进国(境)外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专家、项目层次、数量绩效评价结果,鼓励服务企业申报省级引才引智奖励专项。加强省市县三级人才智力供求信息沟通,根据不同领域人才需求特点,为我市服务企业引进列入“海外工程师”专项的“高精尖缺”专业技能型人才。推进外国专家公寓建设,指导在华工作外国人数较多的县(市、区)以政府名义建设外国专家公寓;引导在华工作外国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改(扩)建外国专家公寓,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允许新建外国专家公寓;倡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改(扩)建外国专家公寓。(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三)全面推进创新平台共享,强化平台支撑专项服务

9.搭建全方位孵化服务网络。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孵化载体,通过自建或与高校院所、大型企业等联合共建的方式,搭建研发试验共享服务平台;联合投融资、金融机构以及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机构拓宽服务内容,形成涵盖研发试验、科技金融、科技中介、创业辅导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孵化服务网络,使孵化载体从“孵化企业”向“孵化产业”提升。(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开放共享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资源。聚焦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专业检验检测机构等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引导支持平台加强创新资源共享,推进实验室开放、仪器设施共享、研发人员流动,在重大核心关键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等方面开展联合攻关。(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11.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着力构建以廊坊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核心,以廊坊市信息智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裂变客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等重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组建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专家团,培育一批基础扎实、创新性强,在全市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带动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市省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达6家,将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推动开发区持续优化企业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开发区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以培育壮大链上企业为抓手,形成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型产业集群。鼓励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设立“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发区内企业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和孵化平台建设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进一步激发开发区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潜力与活力。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00家。(责任部门:市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四)全面推进创新环境优化,强化多元融资专项服务

13.加大科研经费和财税支持力度。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倾斜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引导创新平台、创新创业载体、科技服务机构等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帮扶力度,按照服务企业评估绩效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定增长,鼓励国有企业设立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研发准备金,将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进行考核。开展税费服务直通车活动,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和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政策,确保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14.量身定制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方案。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企业需求,打造科技型企业专属信贷产品。鼓励商业银行新设或改造部分支(分)行,作为从事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或特色支(分)行,提供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合力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争取省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对银行当年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较上年的增量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银行一定比例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廊坊银保监分局)

15.吸引撬动社会资本。谋划设立廊坊市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临空经济等建设一批子基金群。争取省股权投资基金奖励支持,对各类投资基金以股权方式投资域内科技企业,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元、期限满两年(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重点加大中长期贷款投入,专注科技型企业成长。(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6.服务企业科创板上市。强化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服务,围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遴选已完成规范化公司改制的优秀企业,纳入全市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和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库。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等合作,在政策咨询、融资对接、辅导培训等方面,推动技术、人才、项目等优质创新资源向入库企业汇聚,增强入库企业“科创属性”。(责任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

(五)全面推进创新品牌提升,强化信息咨询专项服务

17.搭建科技企业大数据服务平台。以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主体,加快构建全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汇集并实时更新服务机构、服务产品、双创载体、创业导师、科技成果、投融资机构等多种创新资源。采用“线上平台+线下活动+孵化载体”服务模式,实现科技企业与服务机构精准对接和创新要素高效利用。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节点,系统梳理主要产业链条和产业网络,绘制产业链科技创新地图,为企业提供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服务。(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18.开展“千人进千企”科技特派员服务活动。启动实施“千人进千企”精准帮扶活动,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队伍,为每家高新技术企业配备一名服务专员,一企一策,实地走访,特色服务。到2025年,全市备案科技特派员达到1000人,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贴心服务员”。(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19.建设“企业创新诊所”。面向科技服务机构、高校院所、产业研究院等单位,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咨询服务能力的机构,组建为科技型企业把脉问诊的“企业创新诊所”,开具科技创新体检报告,为企业创新提供专业和系统的服务。到2025年,全市“企业创新诊所”达到10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20.实施“创新方法普及行动”。面向企业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方法培训,培养一批具备系统创新方法知识和实战能力的创新方法工程师,推进创新方法在我市企业深度推广应用。到2025年,全市创新方法培训师达到10人,国家创新工程师达到100人。(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廊坊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职、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办公室,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问题会商解决机制和定期通报机制等,协调企业科技创新重要事项,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分解工作方案各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提质增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落实市县领导包联企业机制,定期深入走访调研企业、靠前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添薪续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受理解决企业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便利化服务模式,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办公室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发现服务企业的成功做法和典型案例向全市推广;加强对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典型和优秀成果的宣传报道,激发全社会重视企业创新、支持企业创新、服务企业创新的动力活力,为全市服务企业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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