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市卫健委关于《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84号),廊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起草了《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时间:2020年9月22日—2020年10月6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2206369,邮箱lfwjwjkglk@163.com;
意见接收单位: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健康管理科;
联系人: 张春霞 张子旋。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贯彻《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 考核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贯彻<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 日
贯彻《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 考核方案》若干措施
为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我市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工作,保障行动有效实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 〔2019〕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维护好全市人民健康,是一项跨部门、 跨领域的全局性工作,更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亟需强化对行动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按照健康中国·廊坊行动部署,参照健康河北领导小组设置,健康廊坊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会同市爱卫会统筹安排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健康中国·廊坊行动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廊坊实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行动指标体系,定期组织监测和考核;明确市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协调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各地、市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开展调查研究,对健康中国行动我市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全市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健康政策解读,发布行动实施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制定实施各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和监测评估办法。领导小组聘请市内及省有关领域知名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章程,明确专家工作职责,为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三)健全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 积极研究我市实施健康建设重大问题,自觉将健康融入本部门政策、本领域工作,制定落实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实施计划,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业务协作,密切配合推动各项行动举措落地。各地要成立相应组织和工作专班,建立推进机制,根据行动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测评估
通过开展监测评估,动态掌握实施进展和落实效果,适时调整指标和行动内容,为做好考核工作、推进行动深入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办公室协调推进,各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监测评估办法,对本地实施情况开展监测评估。
(二)监测实施。以现有监测数据为基础,建立完善监测评估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采取开展问卷调查、设置监测点、依托现有监测体系、开发监测技术以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收集、提取相关数据。对现有监测体系难以获取数据的指标,定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年度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目标实现情况,按县(市、区)、各专项行动进行年度监测。
(三)结果运用。根据年度监测评估情况,各专项行动工作组从组织领导、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进展、保障措施以及下一年度工作建议等方面,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专项行动实施情况专题报告,办公室审核汇总形成年度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通报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并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对工作措施、目标任务等进行调整优化。
三、做好考核工作
把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情况作为总体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各地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的行动责任。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有关责任部门协同配合,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考核实施。针对健康中国行动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 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强化对约束性指标的年度考核。对各县(市、区)考核,以监测指标为主,兼顾重点任务实施情况; 对市有关部门考核,以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情况为主,兼顾相关监测指标。在接受省考核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并完善固定考核指标。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绩效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
附件:健康中国•廊坊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
健康中国•廊坊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 依据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目标值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6.57 (2018年) | 77.7 | |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 2 | 婴儿死亡率(‰) | 5.19 (2018年) | ≤4. 9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6.94 (2018年) | ≤6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2.69 (2018年) | ≤11.5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 的人数比例(%) | 86.4 (2018年) | ≥92 |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5 (2017年) | ≥22 |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4.2 (2018年) | ≥38 |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21.5 (2015年) | ≤18.5 |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5 (2017年) | 2.6 |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2.88 (2018年) | 27.5 | |
相关 规划 文件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 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
13 | 产前筛查率(%) | 80 (2018年) | ≥83 |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2018年) | ≥98 |
考核 依据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 年 目标值 |
相关 规划 文件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饰查覆盖率 (%) | 76.16 (2018年) | ≥80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26.5 (2014年) | ≥50 |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 — | 100 | |
18 | 中小学生每天的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 | ≥1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 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 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 — | ≥70 |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0 |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 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17.7 (2018年) | 下降 |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50 |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50 (2015年) | ≥60 | |
21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50 (2015年) | ≥60 |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 物疗法的比例(%) | 92 (2017年) | 100 | |
26 | 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69 (2017年) | 70 | |
27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 苗接种率(%) | >90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