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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选登

及时解释政策规定

2019年12月12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留言时间:2019年12月7日

香河县东延寺村村民陈先生来电反映:购买一辆二手大货车后,到工商局办理货运营业执照,被告知北三县统一不予办理,认为不合理。

答复时间:2019年12月12日

答复单位:香河县政府

答复内容:经调查,按照2017年12月实行的《廊坊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规定,我县暂停办理全部货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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