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年10月14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字体:  

近日,青岛出现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密切关注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并相互关心、相互监督、相互提醒。10月11日前14天内,凡是从青岛来廊返廊的人员,请尽快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实施卡口门禁、测温、验码、登记等防控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发现10月11日前14天内去过青岛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并第一时间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所有青岛等中高风险地区来廊返廊人员要全部纳入社区管理,逐一摸清人员去向、逐一监测健康状况、逐一落实管控措施。

三、广大市民有在青岛等中高风险地区的亲友,近期如有来廊返廊意向的,应劝导暂缓来廊返廊。确需来廊返廊的,自10月12日起,必须持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照我市相关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属地防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等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廊后严格按照分级防控措施接受管理。

四、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单位的广大商户,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活禽交易、宰杀等经营行为,杜绝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杜绝销售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严防冷链食品国内流通和输入性风险。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加大冷链食品“进、运、储、销”管控,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坚持“亮码”通行,将河北健康码或廊坊健康码“绿码”作为进入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工作生活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有效凭证,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六、请广大市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在密闭空间按要求戴口罩;规律生活,健康饮食,充足睡眠;有序参加核酸筛查,现场检测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适量运动,提高自身免疫力。

七、广大市民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全程要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发热门诊要对所有发热人员逢热必查、逢热必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立即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八、广大市民要本着对个人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企业单位和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要按照要求主动申报有关信息,对不主动报告登记或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提供信息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异常情况,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廊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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