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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的实施意见

2019年05月29日 来源: 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作者: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必需之策,是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根本需要,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部署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要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政策统筹研究和设计,坚持普惠性和结构性相结合,切实体现减税降费力度,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让群众真金白银得实惠,提振各方面信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实行清单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为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对减税降费工作实行政策清单动态管理,对清单中的每项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逐项盯准,研判政策预期,制定落实措施,跟踪跟进问效。

(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95%以上的纳税企业纳入覆盖范围,为民营企业减负松绑。(牵头部门:市税务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认真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关注国家政策动态,推进增值税税制改革,下调增值税税率,适当降低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增值税税负,为企业转型升级集聚新动能,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对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四)认真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变化、征收效率提高等因素,落实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五)继续清理政府基金和收费。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于2019年7月底前调整修订相关基金和收费目录清单,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认真落实国家在政府性基金方面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六)继续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收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动现行的政府定价涉企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合理调整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七)继续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各级财税部门要将近年来出台且依然有效的税收政策,一并纳入清单和台账管理,特别是重大管用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三农产业的相关税收政策,用好用足国家扶持创业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设计及技术转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教育医疗、惠及民生及全行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新旧政策同时加力。(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切实加强组织,确保政策迅速有效落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减税降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有效实施。成立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市税务局局长、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市审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综合推进组、减税专项组、降费专项组。综合推进组由市财政局牵头,统筹推进和协调减税降费政策的部署和实施;减税专项组由市税务局牵头,降费专项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分别负责落实减税、降费专项工作,承担工作小组研究议定事项。市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组织落实本部门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减税降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及时研究落实。对中央、省已明确的减税降费政策,要宜早不宜迟,抓紧在我市各级全面落实执行。对中央、省即将明确的政策,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对需要地方研究上报的政策事项,抓紧摸清情况、拟定方案、尽快逐级上报省级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后落实。

(三)公开政策清单。各级财税部门将201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目录清单,及时对外公布,动态调整更新,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相关部门对现行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摸清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及时动态调整收费目录清单,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四)广泛宣传培训。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各地实际,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确保企业知晓熟悉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辅导,详细讲解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改进财务和进销存业务,适应政策要求,让企业掌握政策更精准、享受优惠更彻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减税降费的重大舆情,要密切关注、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强化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要统筹整合、协调联动,开展督查工作,不给企业增添负担。各级纪检监察和督查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督导,及时解决政策落地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打通“中梗组”“最后一公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六)全面考核评估。市减税降费工作小组对减税降费落实情况实施考核评估,制定综合考核评估办法,对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策落地情况、减税降费效果、突发问题处理结果等进行考核评价。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财经形势分析,密切关注本地财政运行,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基层运行监控,发挥好地方政府债券效益,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妥善应对收支矛盾,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平稳落地。

附件:廊坊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廊坊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平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贾永清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朱建强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市发展和改

革委主任

李清涛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姚振辉 市财政局局长

刘海燕 市税务局局长

曹希恩 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程广翔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陈玉维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田克慧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施文河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王春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冉伟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贡金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郝栓柱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延庆 市民政局副局长

晏 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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