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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年03月29日 来源: 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作者: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廊坊市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2019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廊坊市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2019年工作方案

2019年是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报验收之年。为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高标准完成创建各项指标,如期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以恢复城市自然生态、营造城市宜居环境为总目标,持续开展平原森林建设,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建设完善的森林网络体系,发达的林业经济体系,良好的森林健康体系,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科学的森林管理体系,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的全面持续推进,使全市森林资源大幅增加,森林质量全面提高,林业经济迅速发展,森林生态文化全面普及,森林资源步入稳定可持续良性发展轨道,为京津雄及廊坊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到2019年6月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并保持在33%以上,国家森林城市各项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三、2019年创森工作安排

2019年,创森工作将继续围绕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五大类40项指标全面开展,分为三方面内容:一是对2016—2018年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二是对各项指标进一步续建提升,打造平原森林城市样板;三是启动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一)梳理总结工作

1.各县(市、区)要对照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体系和《廊坊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廊政办字〔2017〕158号),全面梳理2016—2018年创建以来创森指标完成情况及总体规划中涉及本辖区创建任务实施完成情况,对照森林城市指标体系总结成效,查找不足,确定整改方案,形成2016—2018年度创森工作总结,6月底前上报市创森办,9月底完成整改工作。

2.全力配合第三方评估工作。评估报告是国家验收的必备要件,直接反映我市开展创森工作的成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力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评估方要求,上报所需数据、材料、图片等。上报的数据类材料和表格需加盖公章,材料类需复印并加盖公章,同期上报电子扫描件。各地各部门如有因上报材料问题影响我市整体评估工作,市创森指挥部办公室将据实上报市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全市通报。

3.资料整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收集整理创建以来相关文字、图片资料,装订成册,形成《廊坊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资料汇编》,备国家查验。

(二)续建提升工作

结合2019年植树造林,继续扩大森林林木面积,抓精品、出亮点、树样板,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平原森林城市典范。

1.城市森林网络建设

(1)乡村国土绿化。以“一带多廊、百园千村、万亩秀林”为新重点,以现有林精准改造提升为营林重点,逐步缩小县域之间的绿化差异,持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安排2019年春季新造林任务30万亩,营林10万亩(森林抚育)。力争到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3%以上。具体实施六项重点工程。一是高标准打造首都环线(密涿廊坊段)精品景观带,二是持续扩大万亩秀林规模,三是全力推进百个森林、湿地主题公园建设,四是完善续建千个以上村庄(乡镇所在地)团状森林,五是攻坚克难搭建千里多彩廊道大框架,六是完善建设百万亩农田景观林网。

(2)城区国土绿化。把握新时代园林绿化发展形势和机遇,高起点、高站位扎实做好园林绿化项目。一是力争新建道路绿化与通车同步,完成永兴路南延、金光道东延、自然公园二期配套道路等7条道路的绿化。二是完善公园游园设施,对自然公园游乐区、文化公园进行提升,对街头游园进行补植。三是打造我市重要迎宾线精品城市景观,启动西环快速路(廊涿引线—云鹏道)段环城月季景观带建设,突出市花月季主题,彰显我市园林绿化水平,推进“经济强市、美丽廊坊”建设。

2.城市森林健康建设

(1)优化树种结构。根据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选绿化植物提升绿化品质的决议》(廊人常〔2018〕37号)要求,针对我市目前存在的林种、树种、植物结构不尽合理,杨树纯林占比过大,树木品种单一,经营周期短,采伐年限集中,生态系统极不稳定;且一些品种春季飞絮严重、季相变化不明显、单层平面配置、景观效果不佳等问题,本着有序推进、乡土主导、多样引种、因区选树、调优调强、多效合一的原则,结合春季造林绿化和改造提升,大力实施树种优化、结构调整、品质提升工程,提倡营造一定比例的混交林、异龄林、复层林。实现乡土树种使用率大于85%,单一树种栽植率低于13%。今春完成原有林改造提升10万亩。

(2)加强森林保护。对全市森林资源进一步强化保护,全面实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育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加强森林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生一起处理一起。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协作,实现森林防火、病虫害联防联控。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防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加强森林病虫害特别是美国白蛾的防控力度,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重大森林疫情发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6%,成灾率控制在3.9‰。

(3)提高营林水平。按照《廊坊市营林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加强全市森林经营管理,通过树干涂白、林间除草、修枝、病虫害防治、浇水施肥等技术措施提高营林养护水平,保持林相整洁,树木健康生长,实现森林功能效益充分发挥。全年完成中幼林经营抚育100万亩。同时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出本辖区的营林养护管理技术规范或管理办法。

3.城市林业经济建设

(1)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游。充分依托毗邻京津雄的区位优势,通过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生态观光园、采摘园、郊野公园、绿美村庄、景观大道等,连点成线,形成多个森林生态旅游线路,从而逐步发展壮大我市森林旅游业,大力发展森林旅游经济,同时注重推动森林生态旅游休闲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将森林旅游真正培植成我市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2019年全市打造生态观光旅游景点100个以上,重点打造京津自驾游、乡村精华游、生态休闲游(南北中三线)五条精品旅游路线。

(2)大力加强林产基地建设。在新造林中,加大名特优新特色经济林比例,提高林地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经济林比例达到40%以上。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政府大力扶持发展林菌、林药、林禽、林花、林菜等林下经济,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实现林地效益最大化,提高林农涉林收入。2019年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0万亩以上,实现产值4亿元以上,利润5000万元以上。扶持典型企业30余个。

(3)稳定苗木繁育基地。努力构建以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为骨干,以小规模苗圃为基础的林木良种生产供应体系。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高林木良种选育水平。加强生态林、经济林、速丰林等主要造林树种的良种引进和推广,重点培育良种和珍贵苗木,为林农提供充足优良苗木,为我市城乡造林绿化创造良好的条件。苗圃面积稳定在10万亩,出圃和新育苗木面积1.5万亩以上,苗木自给率达到86%以上。

4.城市生态文化建设

结合各地实际,充分挖掘森林文化内涵,着力推进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

(1)建立完善科普场所。现有的综合性馆所要设置生态文化展示区,室外配置森林文化设施。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建立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2019年新建32处,全市达到55处以上。

(2)规范义务植树活动。实现全民义务植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将3月份第四周作为我市全民义务植树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各级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行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7%以上。

(3)加强古树名木管理。对全市名木古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每棵名木古树都要建立档案,制定养护管理措施,责任到单位、到人,确保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同时编印《廊坊市古树名木名录》图册。

5.城市森林管理建设

城市森林管理包括组织领导、保障制度、科学规划、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生态服务、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档案管理八个方面。各级创森部门要及时根据机构改革变动情况,对创森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和梳理,以适应工作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三)县(市、区)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结合县自查、市评估结果,采取县申请、市推荐的办法,推荐上报1—2个县(市、区)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县(市、区)。适时向国家、省提出创建申请,力争早日列入全国创建计划。

(四)时间节点

1.宣传推动阶段(2019年2月—2019年3月)

对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市级创森和造林绿化大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森。利用“3�12植树节”“3�21世界森林日”“3�22世界水日”等重要节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森氛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和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知晓率和满意度。

2.续建提升阶段(2019年3月—2019年5月)

今年春季是创森验收前的最后一个造林季,要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做好最后的冲刺,补齐短板,弥补弱项,大力开展造林绿化,提升森林质量,不断提升城乡绿化水平。组织开展大范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县(市、区)都要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四大班子全部参加,将全市造林绿化推向高潮。适时召开一次全市创森工作调度会,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3.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5月—2019年8月)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由市、县创森办配合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形成《廊坊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和《廊坊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廊坊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结》。邀请国家、省林草局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我市指导创建工作。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及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完善提高,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创森要求。

4.申请验收阶段(2019年8月—2019年9月)

以市政府名义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交《廊坊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结》《廊坊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和《廊坊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评估报告》,提交创森资料汇编、图集、影像资料等。对照考评体系,完成档案分类归档,做好验收准备。

5.县级创森申报推荐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2月)

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向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创建申请,经初评、筛选,批准后向国家、省申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国家创森工作会议及省林业和草原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省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创森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创森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生态建设和创森工作负起全面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创森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并作为检验干部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载体和评价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下达的任务指标,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时限和进度,压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协作,合力攻坚。创森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协调配合意识,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各地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职能。各级林业部门和创森办要做好造林绿化和创森规划、协调、指导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创森宣传工作力度,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廊坊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分管工作,确保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四)政府主导,多元投入。今年市政府已将创森、造林绿化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将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如期完成。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投资撬动,鼓励和引导各种主体参与投资和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同时,要抓住薄弱环节,精准投入,如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创森宣传、村庄绿化等方面要加大投入,把弱项补强。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实行创森工作目标管理,市创森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不定期检查、抽查和全面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创森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在督导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召开调度会,立即研究解决。

附件:廊坊市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2019年工作任务目标及责任分工表

便签编号17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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