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廊坊市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意见(2019-2025年)》(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08月14日 来源: 市发改委 作者: 字体:  

为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能源发展质量效率,减少能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我委起草了《廊坊市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意见(2019-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信函方式请邮寄到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66号,廊坊市发改委,邮编065000,联系电话:0316-2317035,信函请注明:“关于《廊坊市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意见(2019-2025年)》(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fg2317035@163.com。

附件:《廊坊市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意见(2019-2025年)》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4日


廊坊市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意见

(2019-2025年)

为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能源发展质量效率,减少能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减煤、增气、扩电、纳新”为路径,推动实施能源消费提升、供给转型、设施强化、绿色发展、智能创新、惠民利民、清洁示范等七项重大工程,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提高能源利用质量效率,深化能源改革创新,强化能源战略合作,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可靠。坚持把保障能源安全作为重要基础,着眼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夯实全市保障能力,拓展外部清洁能源供应,加快构筑坚强有力、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体系。

2.绿色低碳。坚持把推进美丽廊坊建设作为责任担当,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可持续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能源发展新格局。

3.节约高效。坚持把能源节约高效利用作为优先战略,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把节能作为第一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发展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

4.创新驱动。坚持把推动能源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源泉,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先进技术示范应用,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能源结构转型动力。

5.以人为本。坚持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用能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着力解决能源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矛盾,加快能源民生工程建设,增强基础设施供应能力,提高能源惠民服务质量。

(三)发展目标

全市能源消费得到有效控制,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增加,能源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基本实现能源消费绿色化、传统能源清洁化、低碳能源规模化、能源利用高效化。

1.消费结构。严格执行双控政策,2019-2025年,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7%;消费结构实现“一降三提高”:煤炭消费持续下降,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66%,清洁能源消费快速提升,天然气、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分别达15%和8%,电能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40%。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提高,农村生活和取暖散煤基本清零。

2.布局结构。能源输入能力稳步增强,推进重点输气管线、互联互通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全面建成,输电通道和输配电网结构进一步完善。

3.能效水平。能源消费强度持续降低,单位GDP能耗比2018年下降20%,煤电单位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明显改善,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工程

(一)能源消费提升工程

1.全面实施能源节约和梯次利用。强化能源消费约束,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严控高耗能产业发展,实施高耗能企业能耗天花板制度,协同推进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优化调整,严格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标准约束,坚决限制不合理用能,有效调控新增用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审批局、市工信局)加强重点领域节能,以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为重点,深入推进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加强工业领域先进节能工艺和技术推广,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执行75%节能标准,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鼓励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全面提高能效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完善节能措施引导,落实峰谷电价、阶梯气价等价格政策,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加大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实施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探索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用能权有偿使用,培育发展交易市场,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高效流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廊坊供电公司)

2.优化煤炭消费结构。继续压减煤炭消费,深化政策限煤、工程减煤、提效节煤、清洁代煤,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逐步降低高耗煤行业用煤总量和强度,加快产业结构向高新高端产业转变,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对电力供热等行业实施改造提升和节煤挖潜,实施工业窑炉、燃煤锅炉等集中供热替代和清洁能源置换,对新增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煤炭减(等)量替代。(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巩固农村地区双代清洁取暖成果,实现农村生活和采暖清洁化替代;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GB34169—2017)“无烟1号”规定,确保供应我市的工业用燃料煤质量必须符合河北地方标准《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稳定煤电装机规模,利用淘汰关停煤电机组容量,等容量减煤量减排放替代建设大型高效机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专栏1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
  燃煤发电。从利用方式看,发电是煤炭利用的最主要方式,具有利用效率高、污染易集中治理的突出优点。截至目前,廊坊市燃煤火电机组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排放已远低于其他行业用煤。因此,不断提高煤炭用于发电的比例,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必然趋势。

  3.扩大清洁能源利用。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利用,发展以清洁能源为主的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系统,积极推进太阳能供暖、制冷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提高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就地消纳水平,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廊坊供电公司)大力实施电能替代,以居民采暖、公共建筑、生产制造、交通运输为重点扩大电力消费,提升电气化水平。推广应用电蓄热、电蓄冷设备和热泵等节能高效新技术、新设备,促进电力负荷移峰填谷;扩大电锅炉、电窑炉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廊坊供电公司)拓展天然气消费,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稳妥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同步拓展公服、商业、交通用气,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二)能源供给转型工程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坚持技术进步与模式创新相结合,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太阳能发电多元化发展。以工商业建筑屋顶为主,支持发展就地消纳、市场化交易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结合光热技术发展,推进光热发电示范项目,逐步扩大应用范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廊坊供电公司)合理优化风电布局,坚持与生态环境融合发展,适时推进风电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廊坊供电公司)科学有序利用地热能,依法利用地热资源供暖,在采灌平衡、取热不取水原则下,重点在县城、乡镇、美丽乡村以及城市郊区开展地热能替代燃煤供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地热资源多元化利用,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开展地热种养殖应用和工业利用,建设温泉洗浴、休闲疗养、温室采摘等地热特色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专栏2 新能源发电重点项目

  风电。积极推进国家电投集团大城100兆瓦风电项目和河北大城县子牙河风电场盾安一期100兆瓦工程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并网发电。

  太阳能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适合在城乡居民住宅、城镇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及产业园区开发,或结合区域农业、林业、渔业等特色进行开发,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是今后光伏发电的重点发展方向。

  2.加快氢能研发利用。加快氢能应用研究,扩大氢能供给能力。加快建设加氢站,鼓励加氢站与加油站、加气站和充电站多站合一布局,现有加油(气、电)站扩建成加氢、加油(气、电)合建站,研究长距离、大规模储运技术。以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为突破口,以氢燃料电池乘用车为增长点,逐步扩展氢能在大型应急电源、通信基站、分布式发电、户用热电联供等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3.积极发展调峰电源。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在公共交通服务区、大中型公共建筑及综合商业区等建设楼宇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在有冷热电负荷需求且负荷较为稳定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旅游服务区等建设区域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节天然气运行峰谷差。(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开展煤电灵活性改造,推动现有大型机组低负荷运行、热电解耦、汽机通流等灵活性改造,大幅提高机组调峰能力。(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4.加快优化煤电结构。合理谋划煤电项目,严格控制煤电投产规模,建设先进高效机组,以等容量减煤量减排放为前提,支持新建机组应用先进清洁高效发电技术。提升在运煤电机组水平,继续推进现役煤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等综合节能改造,到2025年,全市在役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三)能源设施强化工程

1.加快电网建设。完善500千伏主网架,2019~2025年完成廊坊北、大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推进大城至雄安东50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推进北京东1000千伏变电站500千伏扩建工程建设,构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运行高效的坚强电网。提升现有通道受电能力,加快北京东特高压主变扩建工程,力争由2台主变扩建为4台。推进220千伏电网项目建设,增强供电能力,消除一般电网事故风险;开展配电网建设改造,加快农网改造升级,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高标准建设智能、高效、可靠的城市配电网,提高对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的接入适应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廊坊供电公司)

2.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重点管线工程建设,加快中俄东线、陕京四线马坊-香河支线、蒙西煤制气管线、唐山LNG外输管线、天津南港LNG外输管线、涿州-永清管线和永清-保定管线复线项目建设,力争早日投运。加强管线与国家气源干线互联互通,保障天然气输送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审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专栏3 天然气管线重点项目

  计划投产项目。2019年,陕京四线马坊-香河支线工程基本建成投产;2020年,中俄东线、蒙西煤制气管线、唐山LNG外输管线、涿州-永清管线工程基本建成投产;2021年,天津南港LNG外输管线、永清-保定管线复线工程基本建成投产。

  前期项目。争取曹妃甸LNG外输管线复线(永清-邯郸)在2022年前投产。

  3.加强调峰储气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气应急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推进安次区铭顺LNG储气站项目二期、广阳区新奥LNG储气站项目建设,争取2019年取暖季前建成投运。到2020年,全市调峰储气能力达到5.511万水立方(折合3307万标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4.加快城市热网建设。加快热源项目配套热网建设,结合城市周边煤电机组供热改造,加快推进配套大温差长输供热管线及既有热源置换热网工程建设,实现热源与热网衔接配套,充分发挥热源供热能力,扩大热网供热能力和集中供热覆盖范围。推进城市主力热源互联互通、互为备用管线建设,尽早实现各类热源联网运行,强化热源保障能力,提升城市供热安全可靠性。加强老旧管网和换热站改造,重点改造运行年限15年以上或材质落后、管道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及跑冒滴漏现象的老旧管网,加强换热站自动控制,提高热网输配效率和供热装备技术水平,到2025年,确保全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率达90%,消除市政供热管网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四)能源绿色发展工程

1.推进城乡废弃物能源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农林生物质能发电,在粮食主产区、林业发达地区等农林作物富集区域,推进县域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合理规划布局垃圾焚烧发电,结合城镇化发展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因地制宜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等突出环境问题。(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廊坊供电公司)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结合生物质资源特点、能源和有机肥市场等因素,在综合平衡农林生物质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利用方式资源消耗前提下,因地制宜利用秸秆、禽畜粪便、有机废弃物等发展生物天然气,促进城镇用气多元化,改善村镇终端用能水平。推进其他生物质燃料开发利用,合理布局燃料乙醇、生物柴油产业。积极发展生物成型燃料,促进农村地区资源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2.推广电厂去工业化。对于城区以及城市周边的新建发电厂,推广去工业化设计和建设理念,对现有城市垃圾发电和燃煤热电厂实施外观美化、燃料场封闭等去工业化改造,实现发电设施与周边生态环境的相互融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专栏4 能源、生态融合发展的先进范例
  电厂去工业化设计。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对电厂建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除了要求满足工业需要外,也要求满足人们的审美,这在国外发达国家已开展多年。其设计理念主要是结合厂区地形开展规划设计,达到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同时使人的生产生活更为舒适。如世界知名的丹麦哥本哈根垃圾焚烧发电厂,该电厂的去工业化设计方案,实现了滑雪场与城市垃圾电站的结合,广受市民欢迎。国内京津沪渝部分城市周边的燃气电厂和垃圾发电,通过主体建筑装饰及防噪音设计一体化、加强厂区绿化等方式,也实现了较美观的去工业化设计;燃煤电厂方面,除了新建电厂烟塔合一、主体建筑外观美化等方式,长三角地区部分电厂还通过对烟囱、水塔进行外立面效果美化等开展了去工业化的探索。

  (五)能源智能创新工程

1.建设园区综合能源系统。加快现有园区供能设施综合梯级利用改造,鼓励新建园区建设综合能源系统,加强余热、余压及工业副产品、生活垃圾等能源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依托园区供电、加油、加气、充电与储能等设施,支持成立综合能源服务公司,面向用户开展综合能源业务和能源增值服务。到2025年,打造一批综合能源示范园区,探索综合能源服务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廊坊供电公司)

2.鼓励建设储能系统。围绕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支持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运营接入电网的储能系统;电网企业要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支持储能设施接入系统,并开展运行优化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围绕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鼓励在用户侧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支持具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配置储能电站,加快发展储电、储热、储冷等多类型、大容量、高效率的用户侧商业化储能系统,参与需求响应、降低用能成本;鼓励规划建设微电网储能系统,提高微电网供电水平和电能质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廊坊供电公司)

3.发展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配合做好省级能源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设,数据采集范围覆盖气象、经济、交通等各个领域,逐步实现与相关市场主体的数据集成和共享,提升能源统计、分析、预测等业务时效性和准确度,建立科学的能源行业管理与监管体系。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基于能源大数据的创新创业,提供面向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新业务应用与增值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委网信办)

专栏5 智能能源关键技术

  能源大数据。能源大数据是将能源领域数据及人口、地理、气象等其他领域数据进行综合采集、处理、分析与应用的相关技术和理念。随着当前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渗透以及终端用户的多元化,整个能源系统中呈现出更加复杂的随机特性、多元多维度动态特性,传统管理模式和预测机制已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能源系统发展需求,只有全面依托大数据技术,才能够解决能源系统日益复杂带来的管理问题,从而加速推进能源产业发展及商业模式创新。

  储能。储能设施的发展能够改善能源系统特别是电力系统中实时生产和实时消费的特性,使能源跨越时空的分配调节成为可能,能够促进风电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利用,是能源互联网关键核心技术之一。储能设施的主要形式包括电储能和储热(蓄冷)等,电动汽车的灵活充放电也可看做是电储能的一种,这是由于电动汽车约90%时间处于停泊状态,其车载电池可作为分布式储能单元,同时电动汽车淘汰下来的电池也可梯次利用组成储能电站。

  (六)能源惠民利民工程

1.实施城区清洁高效集中供热。增强燃煤热电供热能力,实施现役热电机组供热挖潜改造,完善配套热网,充分发挥供热潜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用足用好工业余热资源,完善高效采集、高效输送、梯级利用的工业余热供暖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积极发展新能源集中供热,科学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资源,加快发展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地热供暖,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利用各类浅层地热能;有序布局建设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等热源。优化改造燃煤集中供热站,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廊坊供电公司)

2.全面提升农村用能水平。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补齐农网发展短板,解决“卡脖子”、“低电压”问题,到2025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廊坊供电公司)巩固农村清洁取暖成果,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开展能源特色小镇建设,探索特色小镇建设与智能能源相结合的新模式,融合“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推进“风、光、电、气、热、冷、储”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特色小镇建设,带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农村商品化能源供应体系,稳步扩大农村电力、燃气供给水平,提高物业化管理、专业化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廊坊供电公司、相关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1.加强统筹衔接与指导。坚持多规合一、协调推进,加强对全市能源结构调整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城镇化等相关规划和实施意见的横向协调对接,形成能源主管部门统筹、多部门参与的有效机制,协调推进实施。做好与国家、省市能源总体规划以及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专项规划的纵向衔接,提高实施意见科学性和现实可操作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2.完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纳入本实施意见的重大能源工程项目,能源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批、财政等部门,保障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土地利用、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加强指导服务。加强重点能源项目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实施进展,积极协助解决各种问题。加强能源项目全程管理,防止违规建设,保障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有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3.健全监督考核管理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市级主管部门与县政府部门之间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相互配合的能源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监督检查、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能源结构转型任务落实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对不符合能源政策和节能标准的高耗能项目,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政策支持

1.加强政策配套。落实既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减排、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清洁能源利用、新能源推广等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稳定发展预期。协调产业政策,围绕推进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良性互动,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更大力度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能源结构调整创造有利条件。完善相关政策,创新财税、价格、土地、水利、环保等支持政策。(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完善金融服务。加强能源产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加大对能源结构调整项目的信贷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能源转型发展相关领域,推广运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1.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积极参与跨区域电力直接交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建立优先发电和优先购电制度。建立完善电力市场体系,推进市场公平准入。深化电力价格机制改革,推动国家和省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市场化机制的落实,逐步完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功能。到2020年,初步建立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到2025年,形成相对健全的电力市场监管规则体系,初步完成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基本形成完善的输配电价体系和发电侧、售电侧主体多元、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廊坊供电公司)

2.推进油气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交通燃料、燃气发电等领域高效利用。完善城镇燃气管网配气价格机制。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鼓励各类资本和主体参与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运营。到2020年,初步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科学透明的石油天然气价格体系,配合省级建立油气交易平台,着力打破行业垄断、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降低用气成本。到2025年,基本建立形成“主体多元、竞争有序、公平开放、监管有力”的市场体系,有效促进扩大天然气发展利用,保证油气行业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理念、生态理念”宣传,加强新闻报道、政策解读和教育普及,准确阐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理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加以推广、弘扬。注重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加快能源结构转型的正能量,积极营造浓厚、持久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和自觉节能意识,引导公众参与能源结构转型任务贯彻落实的全过程。

附件:廊坊市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意见(2019-2025年)重大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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