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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民生保障水平再提升
部分指标全省领先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力保民生促发展,民生保障水平再提升,部分指标全省领先。
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全市包括直管县在内的企业养老金统收统支的新体制,确保全市近80万职工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再增18元,达118元,发放标准全省最高。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全年医疗保障额达72万元,全省最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490元,大病保险封顶线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健康扶贫、社保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效,推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建立医保扶贫“第四重保障”,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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