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商务局关于《关于推进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97号)精神,加快我市外贸转型升级、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廊坊市《关于推进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公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限为9月3日到9月17日,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或信函形式反馈。
1.发送电子邮件:lfswjwmk@sina.com
2.联系电话(传真):0316-5902127
3.通信地址:廊坊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300号,邮编:065000)
附件:《关于推进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廊坊市商务局
2018年9月3日
关于推进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对外贸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载体,是衡量经济开放度的关键指标,是融入国际社会的纽带和手段。近年来,我市对外贸易取得了一定发展,但出口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竞争力较弱,一些行业转型升级缓慢,增长动能不足,创新能力较弱,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愈发显现,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现就推进我市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落实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建设、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聚力外贸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以外贸基地、工业设计、品牌建设为抓手,瞄准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先进制造业等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产业发力,倾力打造高技术、高品质、高附加值外贸产业集群。积极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扩大贸易规模,逐步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推进贸易强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突出市场引领,提供有效供给。结合我市外贸结构特点,选择重点目标市场,研究分析需求特点及趋势,为我市企业走向全球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引导企业精准发力,推动我市外贸供给与国际市场需求有效对接。
突出目标引领,优化外贸结构。紧盯建设贸易强市目标,对标国际标准,着力优化贸易结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做大做强外贸载体,壮大外贸经营主体,在稳定我市贸易份额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积极扩大进口规模。
突出创新引领,加快动力转换。以创新为突破口,培育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针对其发展规律和特点,推进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为外贸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支撑。
突出生态引领,促进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就是生产力贯穿于外贸发展的全过程,通过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投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实现外贸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商品结构、市场结构、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活力明显提升,外贸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逐渐增强,力争外贸高质量发展取得初步成效。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国家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出口聚集区达到3个,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达到2个以上,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数量达到10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动有实力企业攻克一批核心技术,促进创新成果向国际标准转化。对标国际标准,推进企业产品和管理认证体系建设。围绕全市主导产业、重点产品,鼓励有实力企业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制定。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质量标准、出口标准和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国际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和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收购国际品牌、创建区域性品牌,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培育外贸发展新载体。充分发挥廊坊综合保税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北京新机场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用足用好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加快推动企业入区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开发区创新要素集聚优势,把开发区打造成对外开放新高地。支持外贸基地发展,加快推动我市出口工业产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三)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积极申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和完整产业链,推广跨境电商发展模式,推动京东跨境电商保税区北方中心尽快运营和不断壮大,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推动外贸新业态创新发展。
(四)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商品结构,推动高技术、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和装备制造产品出口,提高农产品出口质量。优化主体结构,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行业标杆企业。优化贸易方式结构,着力发展一般贸易,加快发展加工贸易和其他贸易,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促进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协调发展,积极扩大进口。优化市场结构,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深耕美、欧、日、韩等市场,强化东盟、金砖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高度重视俄罗斯等东欧国家、东南亚、中东及拉美市场潜力。
(五)优化市内区域布局。针对我市各地外贸规模与经济总量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产业,形成优势产业集聚效应。霸州市、廊坊开发区要巩固优势,调结构、提质量、上档次、促转型;其他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特色出口产业,积极培育,壮大规模。
(六)优化外贸营商环境。落实《河北省营商环境条例》,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激发外贸市场主体活力,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创新融资服务,切实减轻外贸企业负担,简化邀商审批手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实施十个行动计划
(一)外贸质量对标提升行动。
1.外贸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对照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推动企业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转化为标准,实现产业化应用,引领我市传统外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通用指标上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接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廊坊海关分工负责)
2.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发挥标准对质量提升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生产经营,支持企业通过欧盟认证、清真认证和犹太食品认证等产品质量认证和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等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廊坊海关分工负责)
3.提升国际竞争新优势。鼓励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全方位改善产业结构,大力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产业集群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通过延伸产业链、整合产业链,提高出口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分工负责)
(二)重点行业外贸提升行动。
4.强力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瞄准全球出口额排前五大类的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农业机械,通信设备及零件和电工器材及相关产业;紧盯全球出口额千亿美元以上自动数据处理设备、仪器仪表、机械基础件、航空航天器、船舶、船用设备及其零附件、家用电器、日用机械、工程机械、消费类电子产品及相关产业和我国在全球市场份额排前五位的100种重点商品及相关产业,通过补链强链形成一批高端机电产品出口产业。以提升产品质量和对标国际标准为主攻方向,深入实施机电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到2020年,全市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达到50%以上。(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分工负责)
5.提升家具产业出口竞争力。依托霸州市金属玻璃家具外贸转型示范基地,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对产品、工艺进行改造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大力培育品牌、名牌企业。同时,以基地企业为核心,辐射周边区域,带动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做大做强金属加工、压延制管、五金配件等配套企业。(市商务局、霸州市政府分工负责)
6.加快轻工出口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提升整合传统优势轻工出口产业,提高创意设计水平,积极培育示范性消费品时尚创意设计名城和产业园区。发展个性化、时尚化、功能性和绿色消费品,推出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设计精美、制作精细、性能优越的精品。支持创新提升民族特色用品和旅游工艺品。(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分工负责)
(三)外贸自主品牌提升行动。
7.培育一批企业品牌。引进和培育工业设计企业(机构),扩大工业设计服务供给,支持工业设计应用和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与国际时尚设计、工业设计机构长期合作,把技术和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全面提升出口产品层次。持续做好培育出口自主品牌和外贸品牌优势企业工作,到2020年,外贸优势品牌出口企业达到10家,进一步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比;培育10个廊坊市国际知名品牌,扩大廊坊品牌知名度。(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分工负责)
8.注重培育区域品牌。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在区域品牌创建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基础薄弱的中小型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树立品牌意识,鼓励区域内大品牌企业依托自身资金、技术、市场等综合比较优势,以产业链为纽带,带动区域中小企业为其配套。以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联合、政府推动扶持的行业或区域性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完善其在研发设计、产业预警、人才培训、检测等方面的功能,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支撑。(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分工负责)
9.做好品牌营销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知识化、公信力较强的品牌研究、咨询、评价服务机构,为企业品牌建设和区域品牌建设提供战略制定、策划设计、调研分析、运作评估、市场评价、市场维护等多种服务功能。支持企业加强国内、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讲好品牌故事,擦亮品牌金字招牌,在国外设立自主品牌专卖店和产品展示中心,支持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贸促会分工负责)
(四)百展千企市场拓展行动。
10.紧盯国际市场需求信息。发挥我市重点国别、重点行业、重点采购商“数据库”作用,建立全球市场需求信息、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国际消费需求和细分市场的深度研究,继续完成霸州钢木家具、固安肠衣等县域特色行业市场需求数据库,为外贸基地、企业提供国别贸易动态分析和预测。建立海外企业标准报告、海外目标国家行业进口分析报告、海外采购商/供应商名录报告等市场需求信息数据库,为企业提供个性化需求信息。(市商务局、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分工负责)
11.紧盯传统出口优势市场。巩固我市对日本、韩国、东盟、欧盟等传统出口市场优势,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与自由化,提高合作的实效性和凝聚力。瞄准全球六大行业进口30强市场,摸清需求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举措,扩大市场份额。(市商务局负责)
12.紧盯潜力增长型市场。针对全球贸易表现突出市场特点,拓展与印度、沙特阿拉伯、南非、墨西哥和巴西等新兴市场贸易。推动我市与东盟成员国之间贸易交流,逐步拓宽贸易领域,培育贸易新增长点。加强我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优化贸易结构,挖掘贸易潜力。加大投资和产能合作,推动全球价值链重构,逐渐形成更多领域的贸易融通。(市商务局负责)
13.紧盯国际贸展贸促平台。在出口重点市场,鼓励企业参加科隆五金展、迪拜建材展等国际专业展览会,积极参加省级部门开展的“河北品牌全球行”“走进东盟”“走进非洲”“走进金砖国家”“走进中东”“走进亚洲”等贸易促进活动。2018-2020年,利用省级资金对企业参加境内外百展计划的展位费及系列贸促活动给予资金支持。利用市级外贸专项发展资金对我市组织的重点境内外展会的展位费给予资金支持。(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贸促会分工负责)
14.紧盯境外销售体系建设。加大对我市6个省级海外仓的宣传力度,鼓励其他有实力的企业建立公共海外仓。鼓励我市现有公共海外仓,积极申建河北品牌产品展示中心,为企业提供集产品存储、展示、销售、售后服务一体化服务,助力我市更多企业和产品走出去。2018-2020年,利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公共海外仓、品牌展示中心租赁费等费用给予支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
(五)外贸发展载体提升行动。
15.着力打造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区(高新区)发展平台。复制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实行“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和“区内应检货物自由流通,不涉及实际使用即免于检验”,对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实行先入区后报关、合并归类申报、集检分出、前店后仓等监管模式。积极配合推进北京新机场综保区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推进开发区(高新区)新型显示、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高端产业聚集发展,以增量改革促存量调整,促进产业与贸易融合发展,发挥外贸高质量发展主阵地作用,在贸易强市建设中挑起大梁。(廊坊海关、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廊坊开发区分工负责)
16.大力培育县域特色产业外贸基地。各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要加强自身特色出口优势产业的培育,加大对基地内企业工业设计、技术创新活动支持力度,通过补链强链,在更高水平上与国际接轨。每个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都要至少建设一个县域特色产业外贸基地或出口聚集区。鼓励组织基地内企业抱团参加国际专业性展会,加强与公共海外仓、境外河北品牌商品展示中心、研发设计机构的对接与合作。(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7.推动全市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出口工业产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建设,推进公共检测平台、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多方共建的质量共治体系,助推出口产品转型升级,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建立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出口质量,扩大高附加值深加工农产品出口。(廊坊海关、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分工负责)
(六)服务贸易提升行动。
18.推动重点领域新发展。对标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根据省级部门制订的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鼓励文化、旅游、建筑、软件、研发设计等服务出口,延伸制造业技术服务链条,推动企业从产品出口向高端服务出口转型。(市商务局负责)
19.创新服务贸易新模式。依托大数据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推动以“互联网+”为先导的新兴服务出口,积极组织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国际结算、展览展示等新兴服务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市商务局负责)
20.促进服务外包新提升。积极推进软件研发设计、物流服务、会展服务、采购与营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市商务局负责)
(七)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提升行动。
21.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积极培育一批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平台、园区和公共海外仓。推广央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模式,组织我市外贸基地和企业与公共海外仓对接。实施校企合作,培养和储备一批跨境电商优秀人才。(市商务局、廊坊海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22.加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和壮大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通关、报检、退税、融资、信保等全流程服务。推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对年服务企业数量、出口总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给予便利化融资政策。到2020年,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达到6亿元。(市商务局、廊坊海关、人行廊坊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分工负责)
(八)跨国经营能力提升行动。
23.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提高企业规避风险、抢抓海外订单能力。加大省级出口信用保险最新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2018-2020年,继续利用省级财政资金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给予保费支持,并在省级保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利用市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对保费扶持差额部分再给予一定比例保费扶持。进一步规范支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2018年起,对前三年连续享受全额保费支持、近两年出口均未实现正增长的企业,不再享受保费全额支持;对政府“送保单”全额保费支持企业项目,优选赔款补偿作用发挥充分、海外资信引领和保单融资服务能力强的保险机构负责政策落实。相关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承保费率,到2020年,农产品和小微企业承保费率较2017年下降50%。(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等取得出口信用保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分工负责)
24.招优引强一批高端标杆企业。瞄准全球价值链中高端领域,加大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打造“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产业”“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形成推进贸易强市建设的创新动力支撑。(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25.做大做强一批出口领军企业。支持出口“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发展,加快培育10家全球知名的廊坊出口自主品牌企业,助力我省打造全球品牌“河北方阵”。(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分工负责)
26.精心培育我市省级行业百强企业。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省级行业领先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龙头企业。在省商务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筛选的100家规模以上行业领先企业、省科技厅筛选的100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农业厅和省林业厅筛选的100家农产品龙头企业中,对我市入围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实现国际贸易新突破,配合省级部门打造贸易强省建设的新团队。(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产业办、市林业局分工负责)
27.支持行业中介组织发展。重视贸易促进机构、商会、行业协会在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鼓励企业成立企业联盟及行业协会,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之间交流沟通平台。在行业发展规划、凝聚企业共识、执行行业标准、实施行业自律、提高合规经营能力、开展贸促活动等方面注重发挥协会作用,采取政府支持一点、会员企业出一点等方式,实现行业中介组织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提高行业中介组织为行业、企业和各级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分工负责)
(九)进口贸易提升行动。
28.优化进口商品结构。鼓励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支持企业利用进口贴息、免(减)税政策,引进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通过引进、消化和再创新,提升我市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围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筹办北京冬奥会等重大国家战略及我市大智移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创新服务方式,主动对接进口项目,提供高效便捷的进口服务。(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廊坊海关分工负责)
29.鼓励增加日用消费品进口。鼓励企业合理增加生活用品、食品等一般消费品进口,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市商务局负责)
30.精心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组展工作要求,高标准地做好招展招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联络员制度,认真组织我市商家(企业)到会洽谈、采购、签约等各项工作,并取得务实成效。(市商务局负责)
(十)贸易便利化提升行动。
31.推进退税服务便利化。发挥“互联网+便捷退税”服务平台作用,优化网上远程申报、服务提醒、电子退库等流程,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函调质量效能,适当降低函调企业数量,加快退税进度,对一、二、三、四类出口企业申报符合规定的出口退(免)税,分别在受理申报之日起4、8、12、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确保及时足额退税。逐步提高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企业比例。(市税务局负责)
32.推进金融服务便利化。联合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企业融资对接活动,推广“融信达”业务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无抵押担保的保单融资。扩大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规模,对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贷款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封闭运行。加强政、银、保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和互联互通,利用电子化、大数据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引导、项目推荐等方面作用,组织金融机构与技术领先、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出口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原则上无需审核交易单证。引导企业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有效规避汇率风险,节约汇兑成本。(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廊坊中心支行、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市工信局分工负责)
33.推进通关服务便利化。全力配合省级部门加快河北电子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动通关流程去繁就简,落实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的要求,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分类指导,支持企业获得“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资格,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分别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和50%以下。落实进口便利化措施,扩大汇总征税改革企业覆盖面、推进税单无纸化改革。大力宣传原产地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出口产品用足用好自贸协定等优惠贸易安排。(市发改委、廊坊海关分工负责)
34.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和小微企业收费减免规定,继续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降低企业进出口环节成本,全面落实海关查验环节免除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积极探索对出口鸭梨等鲜活农产品的集装箱实行高速公路免开箱免通行费的具体措施。继续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全额免收企业各类原产地证书签证费及工本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廊坊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廊坊市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新时代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重大事项定期协调决策机制,统筹解决跨部门重大问题。围绕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重大支撑项目,明确任务主体和责任主体,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跑办力度。
(二)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引导性强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将外贸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的督导考核内容,赋予一定权重,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激励约束,严格兑现奖惩。认真梳理工作推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改进工作措施。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做法和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外贸领域技术创新、国际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国际专利申请、品牌建设、新业态新模式、开拓国际市场、涉外法律援助、人才培训等项目的宣传力度。同时,利用市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组织的重点境内外展会展位费用予以支持。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要深入贯彻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目标。
(四)强化人才支撑。开展线上线下外贸政策、业务免费培训,增加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题。将外贸高质量发展纳入领导干部在职轮训、任职培训课程。以基层外贸部门和企业有关人员为对象,邀请创新型企业家、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专家举办高峰论坛和对接交流活动。加强对河北外贸培训公共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推广,鼓励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满足企业多元化的培训需求。
附件:2018-2020年全市进出口目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