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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警方精准打击传销成效显著
近日,三河市组织公安、工商、打传队、迎宾北路街道办等部门精干力量,开展了第11次集中打击传销行动,对盘踞在个别小区的传销人员进行了精准打击,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清查涉嫌传销寝室46家,抓获传销人员57人,查封涉嫌传销出租屋13家。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公安机关传销类警情接警数较2017年第四季度下降50.3%,今年4月份“2018年传销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接传销警情举报数大幅下降,打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8年初,按照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传销犯罪活动的工作要求,廊坊公安机关立足本地实际,将打击聚集型传销及网络传销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大排查行动。制定了《2018年公安机关传销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并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晋进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地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推进打击整治传销活动深入开展。
为全面掌握打击整治传销活动工作情况,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市公安机关在总结既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以房治传”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三河市组建了100人专业打传队伍,对辖区出租屋情况进行细致摸排登记,并制定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召开了出租房屋中介机构和物业机构专题会议、构建了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考核体系,对诚实守信的中介机构进行大力表彰,对违规代理、被投诉举报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取消其经营资格。
固安县对供传销人员使用的出租房屋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措施,同时,依法查封出租房屋,并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对给传销人员提供房屋出租、集会场所房主进行处罚,待房主签订不再出租给传销人员保证书后方可正常使用出租房屋。
安次区对将房屋多次出租给传销组织的房主,由公安部门依据《治安处罚法》第57条对房主给予治安拘留,由工商部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出租房主予以行政处罚,以此对出租房主形成严厉的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