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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廊坊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2016年12月29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为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立更加完备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和《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冀政发〔2016〕4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市委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市群众身心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的工作主基调,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供给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增加获得感,为确保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显著增强,以体育文化引领全民健身发展的思想意识初步形成。体育组织改革如期完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的多元化体育社团网络更加完善。全民健身的教育、文化和经济等多元功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格局更加明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形成。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显著增加。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38%,人数超过175万;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50%,人数达到230万。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超过423万人。

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增加。全市各类体育场地达到5000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市级实现“五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公共体育馆、一个公共滑冰馆、一个公共游泳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县级实现“3+X”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公共体育馆、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公共游泳馆或公共滑冰馆等其他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建成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30个,建成健康促进服务中心6个。城市街道和行政村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改善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

3.全民健身体育组织更加健全。全市各级各类健身组织、人群体协、行业体协和35个市级单项体育协会保持健康快速发展,县(市、区)体育总会、老年人体协、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覆盖率100%。90%的县(市、区)建有农民体协、80%以上的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

4.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全市每年举办大型特色群体活动10项以上,已形成规模、届次和品牌的体育健身活动的知名度、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各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特色品牌活动。

5.健身指导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市每年培养公益类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0人以上。全市城镇居民每600人、农村每1200人中至少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全市基层健身站点数量超过2000个,95%以上的健身站点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全市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5500人以上,获得国家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500人。

6.冰雪运动深入开展。市级成立冰雪项目协会,建成1个高标准的冰雪项目场(馆)。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滑雪场或室内滑冰馆。全市每年举办冰雪活动5次以上。

7.国民体质监测体系日趋完善。建成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50%的县(市、区)建有国民体质监测站,“十三五”末初步构建起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充分认识弘扬体育文化的作用。深刻认识体育文化的内涵及价值,充分发挥体育文化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激发群众健身热情,弘扬健康新理念,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运动让生活更美好”的舆论氛围。

2.拓展体育文化宣传渠道。在主流媒体开办体育健身节目或专栏,加大体育文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宣传栏、宣传橱窗、文化墙等公共宣传设施,增加体育文化内容,拓展体育文化宣传渠道。鼓励创办全民健身网站、博客、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宣传平台,鼓励和支持以全民健身为主题的文艺创作,创新体育文化宣传方式。

3.营造体育文化宣传氛围。将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等体育文化与我市京畿文化、廊坊文化,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结合,融入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及活动中,注重在日常性全民健身指导过程中宣传体育文化,逐步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体育文化氛围。结合“善行河北”道德实践活动、“美丽河北”创建宣传活动、“最美廊坊人”主题实践活动等,讲述百姓健身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传播社会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二)广泛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1.进一步丰富大众健身项目体系。围绕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拓展全民健身运动项目,因时因地因需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采取加大场地设施供给、加强宣传与指导、定期举办比赛或展演活动等举措,大力发展田径、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跳绳、门球、轮滑、户外健身、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身操(舞)、体育舞蹈、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发挥我市区位资源优势,积极培育极限、马术、航模、定向越野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摔跤、象棋、毽球、空竹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资源条件,积极发展传统健身运动项目。

2.建立和完善业余竞赛体系。建立有效的业余竞赛活动体系,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促进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积极开展面向基层、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特色鲜明的体育赛事活动和群众参与度较高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户外运动等赛事活动。从“三大球”等群众基础坚实的重点项目入手,积极构建联赛体系,影响带动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市、县两级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鼓励举办民族体育运动会和农民趣味运动会。组织开展世界围棋公开赛、永定河国际马拉松赛、风筝节、传统武术邀请赛、“门球之乡”系列赛事活动。

3.培育特色精品活动。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资源,开展“元旦万人长跑”、“8月8日全民健身日”、“全民耐力骑行”、“游园健步走”、“广场舞展示”等系列活动。强力推动精品活动、示范活动开展,进一步提升“中国廊坊(国际)名鸽展示会”、“中国廊坊•第什里风筝节”等品牌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和影响力,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在全市有影响力、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品牌活动,形成“一地一品”、“一行一品”、“一校一品”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以品牌活动带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三)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1.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按照国家、省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我市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创新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管理模式,努力探索和构建健身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造血、自行运转的组织管理模式,着力完善规范健全、架构清晰、服务多元、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多元化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

2.创建新型体育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培育孵化、联系服务、资源支撑、沟通反映和人才聚集功能。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进“4+X”体育组织创建,重点加强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带动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棋类、武术、健美操等各类运动项目协会,以及行业、人群体育组织建设,努力构建更为健全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3.发挥社会体育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和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各类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组织联系群众的强大作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协调开展,积极支持和协助开展贴近群众、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共同营造浓厚、持久的全民健身氛围。

4.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尽快补齐基层体育组织“短板”,推动体育社团向基层延伸,增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和扶持基层俱乐部等形式的体育社会组织。

5.加强对民间体育组织的扶持。积极扶持和引导社会体育指导站点、群众自发健身队伍、网络健身社区等民间非正式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按照《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鼓励和引导自发性的健身团体和站点依法依规进行登记,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成长。

(四)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

依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统筹分配健身工程,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1.建立场地设施台账。立足城乡场地设施建设现状,科学构建场地设施台账体系,将其作为全市群体系统基础性资料,常年动态更新维护。

2.制定场地设施规划。科学制定各级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明确中短期建设任务,精准对接群众健身需求,统筹推进城乡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设。

3.构建四级设施网络。围绕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着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县级体育场、笼式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广场等的建设;继续实施乡镇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推行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设标准,每年命名一批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不断改善农村健身条件和环境,努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4.有效扩大增量资源。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顺应群众休闲度假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旅游景区建设规划,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乡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

5.深度盘活存量资源。在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标准和办法的基础上,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探索推动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民营体育健身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6.加强场地设施维护。完善公共体育设施使用规范、安全管理、更新维护等办法,切实做好已建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确保健身群众使用安全。

7.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通过省、市共建的方式,以固安县为试点,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公共体育示范区建设,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城市。

(五)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形成服务大局、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1.统筹谋划力促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地处京津之间的区位优势,对接“健康中国2030”、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筹备、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建设等国家、地区发展战略工作部署,结合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养老、助残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健身休闲小镇等项目工程,积极推进以“健康休闲”为主题的体育休闲区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与健康养老、文化传承、旅游服务、体育产业等协同发展。

2.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引导大众体育消费。充分利用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和较大规模的健身娱乐场所,丰富健身产品和服务内容,拓展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空间。鼓励发展赛事组织、场馆运营、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体育服务组织,逐步扩大体育服务业规模。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开发一批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将全市打造成为京津冀乃至全国重要的体育用品生产基地。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用品展会,助力廊坊体育产业发展壮大。开拓全民健身服务新领域,催生全民健身新业态,推动全民健身与其他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六)拓展大众体育交流,引领全民健身开放发展

1.打造全民健身对外交流平台。依托廊坊地处京津冀城市群地理中心的优势,通过组织马拉松、耐力骑行、健康徒步走等跨区域的体育健身活动,以及举办京津冀体育休闲生活高峰论坛等,加强与京津冀之间的大众体育交流与合作,学习各地在全民健身理论研究、项目开发、活动开展、场地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通过举办中国廊坊(国际)名鸽展示会、世界围棋公开赛、中国廊坊•第什里风筝节等国内外品牌赛事活动,加强与国际、国内体育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理念,提升我市全民健身发展水平。

2.拓宽对外交流渠道。积极参与京津冀等周边城市举办的各类全民健身交流展示活动,鼓励各县(市、区)推动传统及特色品牌项目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在更大舞台上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培训交流活动。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宣传我市全民健身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传播廊坊体育健身成果,进一步扩大我市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七)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1.加快重点地区全民健身发展。加强农村地区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协调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实施农民体育健身、乡镇体育健身等惠民工程,实现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加大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扩展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辅导健身项目种类和内容,增强农民健身意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健身、科学健身。扶持农村健身站点建设,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农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2.广泛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广大青少年提供走出户外、参加阳光体育活动的机会,培养热爱运动、科学健身的习惯。探索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队伍培育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服务网络,营造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关心关注青少年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和课外活动计划,学生每人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办法》要求,将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确定的测试项目及有关内容的实际测评,重点监测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现状及发展变化趋势,激励学生参加身体锻炼,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3.加大老年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适合老年人的健身设施,加强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机构。

4.维护特殊群体基本健身权利。加强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推广适合特殊群体的日常健身体育器材、科学健身方法等,加大供给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特殊群体健身服务保障体系。加大对残疾人体育支持力度,推动开展残疾人康复和健身体育活动。

5.推动大众冰雪运动开展。强化冰雪运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大众冰雪运动列入我市全民健身工作范畴,将冰雪运动公共服务纳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考核指标。各级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专门安排财政资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开展大众冰雪运动。积极建设满足冰雪运动的高标准场馆,市级建成一个冰面面积不低于1830平方米的公共滑冰馆,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滑雪场或室内滑冰馆。按照亲民、便民、利民原则,积极开展群众性冰雪体育活动,形成体育部门主导、各级协会牵头、有关部门联手、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冰雪运动健身指导,市级要成立冰雪项目协会,积极推进城乡冰雪健身组织和站点建设,对建设水平高、发挥作用好的示范点给予奖补。加强冬季体育健身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冰雪项目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累冰雪运动群众基础,扩大冰雪运动人口。

6.大力发展群众足球运动。加强足球场地的建设与管理,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等,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不断满足群众足球运动需求。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足球场地的共享机制。培养足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好校园足球运动,把校园足球作为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人才根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程。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建立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提升师资水平,带动校园足球的普及。建立市级足球业余联赛制度,发挥足球竞赛的杠杆作用,优化赛事结构,扩大赛事规模,提升赛事水平,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的业余联赛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努力构建全民健身多元共治的“大群体”工作模式。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统筹推进和落实全民健身工作,重点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等方面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关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重视发挥智库在全民健身重要工作、重大项目中的作用,政府可通过购买智库服务的方式,为我市全民健身工作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战略规划以及人才培训等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挥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组织、培训和体育赛事活动承办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明确政府购买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开发健身产品,提供健身服务。全面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引导公众及社会力量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和捐赠。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依据国家及河北省制定的全民健身相关规定和评价标准,建立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评价工作平台,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相关工作进行立体评估。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内容,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廊坊市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进一步明确廊坊市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四)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搭建更加适应全民健身需求的激励平台,探索建立多元化激励机制,拓展激励范围,有效调动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化的方式和手段,提供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公众转变健康消费理念。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推进全民健身管理与服务创新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发挥廊坊信息产业基地的政策、技术、人才等综合优势,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创新发展,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我市体育用品的品牌影响力和质量水平。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进行运动风险评估,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素养和能力水平。利用大数据技术成果,分析我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进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加强对群众健身的科学指导,将体质测试与科学健身指导相结合,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处方,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六)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加大对全民健身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构建全民健身发展人才队伍体系。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教育、人社、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工会、残联等部门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融合衔接,畅通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尤其是专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切实提高上岗率和志愿服务水平,提升指导工作实际效果。

(七)完善法律政策保障。全面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为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法律政策保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广大群众全民健身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做好全民健身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发挥牵总作用,加强体育与发改、财政、教育、人社、文化、旅游、卫生计生、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各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等相关组织的协作,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县级以上政府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实施。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各级宣传、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计生、广电、住房、建设、环保、农业、旅游等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支持本实施计划的落实。

(二)严格过程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职责部门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查和评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围绕本实施计划的落地,在分解任务、完成任务上狠下功夫,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支持本实施计划的落实。

(三)开展绩效评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本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反馈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民健身发展状况评估报告》,反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和绩效情况、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达标情况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等。2020年市政府组织专项评估小组对《廊坊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河北省体育局和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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