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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河长+检察长”守护河清水畅
“以前,这边的河道水面和岸边总有垃圾,现在水流通畅了,河道周边也都干净了,没有异味了。”近日,大厂回族自治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到县内河流沿岸开展“回头看”时,现场群众说道。
2024年4月,群众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推送线索,反映该县星河森林公园东侧三香沟水面多处发现生活垃圾。这条信息引起了该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注意,办案干警立即前往现场核查,通过手机及卫星地图定位确定垃圾所属区域,发现涉及问题分属不同行政部门职责。
对此,大厂检察院、该县河长办依据共同签署的工作机制,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方案,达成治污共识。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对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整改。
为消除污染隐患,大厂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共同召集属地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圆桌会议,就该处垃圾随意堆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设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安排人员对该区域定期清理,并进行不定期巡查。同时,加强宣传,对附近村民及周边游玩露营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多措并举防止破坏河流及周边生态环境行为,守护河道碧水清波。
今年7月份以来,受上游连续暴雨影响,上游水库加大下泄流量,大厂县域潮白河等河道出现明显涨水,多次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为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行洪畅通,大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为抓手,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与属地及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强化堤防巡查值守,消除河道安全隐患,以更实举措服务县域防汛减灾工作大局,确保河流保护工作取得成效,守护江河安澜和民生福祉。
大厂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为服务保障水安全、水生态的关键抓手,不断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效能,积极落实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协作等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潮白河等流域行洪安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难点痛点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