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引入第三方参与成本监审的公告

2025年06月19日 来源: 市发改委 作者: 字体: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引入第三方参与成本监审的公告

为科学、客观、合理、公正开展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8号令)、《进一步加强成本监审工作通知》(冀发改公价〔2023〕1046号)等有关规定,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通过询价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成本监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廊坊市广达供热公司城市供热成本监审(2022、2023、2024三个年度)。

三、工作内容及需求

(一)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成本监审相关法规文件及监审单位要求,对廊坊市广达供热公司市区供热成本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核。主要成本监审依据文件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8号令)和《河北省供热成本监审办法》(冀价成规〔2017〕176号)。第三方机构协助成本监审单位开展成本监审工作,按照行业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被监审单位上报的成本进行核增或核减,形成初步定价成本。

(二)工作要求

1、受托机构依法、客观公正地审核,分析有关数据,并对出具的成本监审结论承担相应责任;工作过程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外泄露任何工作中获取的相关信息。

2、工作人员不少于两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注册会计师。

3、成本监审工作按照监审单位要求按时完成。

四、资格条件

由机构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申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年检合格,且连续三年无违规记录。

(四)近三年来参加过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并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五、应提供的申请资料

(一)提交合格的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报价单(附件1)、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声明的承诺书(附件2)。

(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份密封后报送。封面页应注明参选文件名称、参选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章、联系方式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料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6月26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对申请机构综合评定,结果经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申请结果电话反馈相关参与询价的机构。申请机构需达到3家以上,若达不到3家,申请时间往后顺延。

(三)确定申请机构后,由委托监审方(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确定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成本审核业务约定书》,并约定其他事项。

(四)对提交资料不全或提交的资料不合格的,一律作申请无效处理。

七、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杨  威

联系方式:0316-2316061

附    件:1.《报价单》

              2.《承诺书》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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