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动态
我市出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方案 旧车换新最高补贴1.5万元
——访市商务局副局长刘国胜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我市由市商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廊坊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力支持市民汽车以旧换新。”近日,市商务局副局长刘国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汽车以旧换新分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时间为今年9月14日至12月31日,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活动+政策”双轮驱动,掀起了汽车消费热潮,我市不少市民有了换购新车的想法。
针对哪些车可以参与换新活动,刘国胜介绍,对消费者售出2024年9月14日前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在同一人名下,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对售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售出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个人消费者在申报置换更新补贴时,需要准备好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相关信息,申请人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售出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刘国胜表示,想要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当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手机终端懂车帝APP,搜索“河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专题页,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本人银行一类账号及开户行信息,售出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售出前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所购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刘国胜介绍,上述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活动期限内完成开具。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应由在河北省内注册的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在廊坊市域内注册的企业开具。退回补正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提交。
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对于购车者来说是实实在在的福利,但是想要参与活动的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新车和旧车车主必须是同一个人,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也就是说在审核期间,不得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