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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人工智能“算力券”兑付专家评审服务机构的比选公告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4年人工智能“算力券”兑付专家评审
服务机构的比选公告
为推动廊坊市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工智能“算力券”兑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廊坊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三条措施》及《廊坊市人工智能算力券实施细则(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评审服务机构,为我市2024年人工智能“算力券”兑付评审工作提供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事项
项目名称:2024年人工智能“算力券”兑付专家评审服务
项目目的:通过专家评审,确保算力供给方资质审查及“算力券”兑付材料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发挥“算力券”政策引导作用,提升本地算力服务水平,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二、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依据《廊坊市人工智能算力券实施细则(试行)》,组成专家评审组(三名技术专家和两名经济专家),定期完成算力供给方资格审查及“算力券”兑付材料的专家评审工作,并提供专业意见。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申请人应具有电子信息领域、创新领域的项目、平台、成果等评审服务业绩。
3.申请人应具有涵盖专业领域较多的专家库资源,其中人工智能或电子信息、自动化、软件工程、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等相近专业专家、经济专家应具备相应职称、执业资格或学历要求。
四、申请人(供应商)须知
1.申请人应在公告要求截止期限内,按照要求将比选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超期视为无效。
截止日期:2024年6月7日17:30
邮箱:lffgwgjsk@126.com
2.比选文件包括:①报价函(详见附件);②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③资信证书复印件;④业绩合同复印件;⑤项目方案说明(包括对项目理解分析、完成项目的工作思路和计划等);⑥专家库明细表及专家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评分
市发改委(采购人)将在比选文件报送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议,并将比选结果于当日通知各比选单位。
评分标准:
评分满分为100分,包括4个评分子项,具体说明如下:
序号 | 评审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1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2 | 企业实力 | 单位技术团队应具有从事相关领域研究专家库;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专家2人(最高得10分);技术经济专家2人(最高得10分);专家库涵盖的其他专业领域专家1人(最高得5分);以上人员正高职称得5分,副高职称得4分,执业证书得4分,具有研究生学历得3分,没有不得分。加分项:不同于以上专业专家(至少具备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中的一项)每提供1个加4分,最高得10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否则不得分,以上各项分项分值不可累加计算,本项分值最高得35分。 |
3 | 业绩得分 | 根据参加比选单位提供的机构简介、业绩、荣誉及擅长领域等进行评分。参加比选单位提供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承担的电子信息或创新领域的项目、平台、成果的评审工作,提供1个上述评审合同得15分,后续每增加1个符合条件合同得5分,最高得35分。 |
4 | 服务方案 | 根据参加比选单位申报材料内容评分,综合分析参加比选单位对人工智能相关行业评审熟悉程度、政策研究理念、计划安排,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服务要点理解是否到位等进行打分。打分标准分为三档:优秀16-20分;良好12-15分;一般0-11分。 |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66号
联系人:宋宇 电话:0316-23160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
报价函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单位就2024年人工智能“算力券”兑付专家评审服务提交报价文件,并同时宣布愿遵守下列条款:
承认和愿意按照《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人工智能“算力券”兑付专家评审服务机构的比选公告》及合同中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贵方要求。
我单位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技术要求:1.我单位所提供人工智能“算力券”兑付专家评审服务充分体现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
2.愿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和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方的报价文件有效期为:报价截止后30天。
6.我单位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