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长者专版>社会公示

廊坊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的公告

字体:  
来源: 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4日

2016年、2017年已经实物配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保障家庭(金悦小区除外),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到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维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维管中心咨询电话:2229013。

特此公告。

廊坊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