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示
廊坊市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公告
按照《廊坊市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工作安排,现将市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6月18日(双休日、端午节假期除外)。每天上午8:45,下午2:30开始。配租家庭具体选房时间见附件1。
二、选房地点
广阳区新源道188号金桥大厦西配楼一楼大厅。
三、配租程序
(一)现场选房。配租家庭在规定时间现场签到,进入选房区选取房源,而后到2号窗口办理选房确认登记手续,最后由工作人员在房源图版上对所选房源标注进行现场公示。
(二)办理入住。配租家庭在3-6号窗口签订《廊坊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
四、配租原则
家庭人口数 | 1口人 | 2口人 | 3口人 | 4口人及以上 |
可选房源类型 | A、B | A、B | A、B | B、C |
面积(平方米) | 60以下 | 60以下 | 60以下 | 45以上 |
五、选房规则
(一)现场选房需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选定房源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申请人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结果视为本人意愿。
(二)因场地有限,选房家庭最多可以2人到选房现场,其中1人可进入选房区,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三)每个选房家庭当场叫号三次,未到现场或到场未选房的视为过号,由下一个家庭选房。过号或超过5分钟选房时限的家庭,可在当场其他家庭选房后按顺序号选房,或在选房当日至选房期结束前按顺序号参与选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终止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1)已接到选房通知,但未在规定期限参加现场选房的;
(2)通过公告、电话联系、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居委会告知等方式,仍无法取得联系而未参加选房的;
(3)已签定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
(五)如因保障家庭户籍(指申请人)、人口、婚姻、房产、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动未及时申报影响选房结果的,所选房源作废封存,经核查仍符合条件的,待其他家庭选房后安排再次选房。
六、温馨提示
1.配租家庭关注具体选房时间,提前做好时间安排,按时到场选房。
2.申请人本人如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由亲友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金桥大厦西配楼一楼大厅1号窗口领取委托手续相关材料。
3.配租家庭可在本公告附件2、附件3了解配租房源数量和位置,提前选好多个备选房源。
4.办理入住需携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来务工及新就业人员需同时携带单位委托书。
咨询电话:2236978
廊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