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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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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住建局 2024年05月16日

为加快解决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做好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根据《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配租对象和房源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

配租房源分布于25个小区,共计1000套,其中45平米以下A类房源144套,45(含)-60平米B类房源627套,60平米(含)以上C类房源229套。

二、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新增申请轮候家庭(除保障类型变更家庭)共600户,其中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359户,新就业职工10户,外来务工家庭231户。家庭人口分布为:1口人及2口人家庭407户,3口人家庭110户,4口人及以上家庭83户。

三、配租方式及原则

(一)配租原则。实物配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实现合理分配、精准保障,根据房源类型和家庭人口数分布,保障家庭为1口人、2口人、3口人家庭配租45平米以下A类房源、45(含)-60平米B类房源,4口人及以上家庭配租45(含)-60平米B类房源、60平米(含)以上C类房源。

房源类别ABC
房源面积(平方米)45以下45(含)-6060(含)以上
房源套数144627229
配租家庭1-3口人全部4口及以上

(二)配租方式。按照优先家庭、低收入家庭、其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顺序,分批次摇取选房顺序号,按序号先后现场选房。本次配租优先家庭84户,低收入家庭243户,其他符合条件家庭273户。

四、配租程序

(一)摇号准备。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在廊坊政府网、市住建局网站、冀时办APP公租房板块发布《廊坊市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公告》(见附件),组织召开公开摇号预备会,测试摇号软件、封存摇号机和摇号代表抽取箱。

(二)公开摇号

1.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市住建局新源道办公区三楼会议室。

2.参加人员:市住建局、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区住建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市正大公证处公证员,轮候家庭代表、新闻媒体人员、软件服务公司技术人员。

3.摇号步骤:公证员启封摇号机,从现场轮候家庭代表中分三轮抽取摇号代表。摇号代表按动摇号按钮,电脑随机产生配租对象顺序号。

4.摇号轮次:采取电脑随机产生顺序号方式。第一轮产生优先配租家庭顺序号,第二轮产生低收入家庭顺序号,第三轮产生其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家庭顺序号。每轮摇号结果由摇号代表、公证员签字确认。

(三)结果公示。由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在廊坊政府网、市住建局网站、冀时办APP公租房板块对公开摇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

(四)现场选房

1.选房地点:金桥大厦西侧一楼大厅。

2.通知方式:在选房启动前通过廊坊政府网、市住建局网站、冀时办APP公租房板块发布选房公告,告知对应序号的选房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同时以电话形式通知。

3.选房步骤:(1)现场签到;(2)选取房源;(3)登记确认;(4)现场公示。

(五)办理入住。由市公共住房运营维护服务中心与配租家庭签订《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手续。

五、选房规则

(一)现场选房需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选定房源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申请人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结果视为本人意愿。

(二)因场地有限,选房家庭最多可以2人到选房现场,其中1人可进入选房区,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三)每个选房家庭当场叫号三次,未到现场或到场未选房的视为过号,由下一个家庭选房。过号或超过5分钟选房时限的家庭,可在当场其他家庭选房后按顺序号选房,或在选房当日至选房期结束前按顺序号参与选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终止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1)已接到选房通知,但未在规定期限参加现场选房的;

(2)通过公告、电话联系、居委会告知等方式,仍无法取得联系而未参加选房的;

(3)已签定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

(五)如因保障家庭户籍(指申请人)、人口、婚姻、资产、房产、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动未及时申报影响选房结果的,所选房源作废封存,经核查仍符合条件的,待其他家庭选房后安排再次选房。

六、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廊发改公价〔2023〕595号)执行。根据《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对保障家庭按照保障级别进行租金减免。

七、有关要求

(一)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邀请市正大公证处、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包含摇号准备会测试摇号软件、封存摇号机、现场摇号等内容。

(二)区住建局负责在本区轮候家庭中选取3名轮候家庭代表参加现场摇号,并通知按时到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委会协助做好配租选房工作,负责通知保障家庭到场选房的时间、地点、携带证件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