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可支配收入标准的通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廊坊调查队提供数据,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459元。根据《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廊政发〔2020〕1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市区公共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现将廊坊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可支配收入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42767.2元以下,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3459元以下。
二、新就业职工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外来务工个人或者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3459元以下。
以上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廊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