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年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廊坊市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营商环境办〔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原则,以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推荐程序,我市拟推荐先进集体3个,分别是: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先进工作者4名,分别是:杨海鹏、杨东培、王胜霞、王明浩。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至4月13日。
监督电话:0316-2316019。
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