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专项审计相关问题整改事项的公告
2020年底,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派出审计组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发现部分家庭存在违规申请公租房,以及因家庭情况变化需调整保障待遇或退出保障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仍有部分申请人不配合办理退出或复核手续。现根据有关规定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涉及保障家庭3户(详细情况见附表一)。
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第五条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第八条的规定,现取消该3户家庭保障资格,并依法依规按市场租金追缴租金差额和收回骗取的公租房。
二、保障家庭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保障待遇,涉及保障家庭57户(详细情况见附表二)。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第六条的规定,对该57户家庭做出如下处理:
1、4户申请人去世且保障家庭为1口人的,取消保障资格并收回公租房;
2、53户因未按要求参加复核暂停保障资格,停发补贴或停止续签租赁合同。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附表一和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