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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廊坊市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工作的推进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3年01月09日 来源: 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作者: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廊坊市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工作的推进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廊坊市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工作的推进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落实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省政府《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22〕9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企业“智改数转”,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能力,提升产业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效益,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与发展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选产业集群、选行业协会、选服务平台、选试点企业”的工作思路,对接“智改数转”专业机构,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重点企业和产业集群应用,推动5G、工业互联网、能源管控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共建共享,实现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和产业链协同化等数字化管理,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积极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试点、示范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区域制造业水平,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全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制造强市建设。

二、主要目标

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行动,在全市优势产业及产业集群打造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试点示范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推动廊坊开发区装备制造业和三河市高端装备制造、文安县人造板、霸州市特色定制家具、大城县绝热节能材料、大城县有色金属等产业集群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转型,探索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路径。鼓励和支持产业集群头部企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汇聚要素资源,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创新模式、区域合作,依托行业协会建平台抓示范,加快复制推广,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协调融通发展。

到2023年,培育1个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10家以上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示范企业,20家以上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可学可推广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试点示范标杆性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工业企业信息化水平提档升级。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水平大幅提高,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制造业发展动力、活力不断增强,为制造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4年,力争培育2个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60家以上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试点示范企业。全市优势产业及产业集群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新模式、新业态广泛推广,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产业集群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夯实平台应用网络基础。推动5G、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时间敏感网络(TSN)、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型网络技术在工业领域中的应用,重点推动廊坊开发区装备制造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5G网络覆盖,提升集群内制造业企业网络连接水平。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依托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综合节点(新奥新智)优势,建立一批企业级节点,支持廊坊开发区装备制造业和产业集群头部企业率先在产品供应链管理、重要产品追溯、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领域开展标识应用。

(二)推动实施“企业上云”,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优化调整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引导云服务商针对重点行业和产业集群需求,丰富企业上云产品内容,优化产品功能研发,推出一批实用性强的云产品和云服务,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成本,缩短项目建设时间。指导云服务商丰富产品品类,提升产品质量,完善服务内容,加快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迭代升级,建立完善企业上云本地化服务体系,打造企业上云服务生态,对上云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别提供精准服务,建立企业上云统计分析体系,为企业提供大数据支持。引导企业加快上云步伐,推行协同研发、共享工厂、远程服务、在线办公等新型生产方式,促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三)打造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试点示范,推动产业集群整体提升。支持产业集群中小企业面向单个或多个制造环节提炼关键需求进行试点,探索数字化转型路径,遴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智能化优秀场景。每个试点企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三个一”,即:一条数字化生产线、一套网络化可视化管理系统、一套产供销数字化管理系统。支持产业集群头部企业围绕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过程,打造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通过树典型、立标杆,促融合、强应用,培育一批标杆示范,引领带动产业集群转型发展纵深推进。每个示范企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四个一”,即:一个可视化生产监控平台、一个智能化工厂、一套全业务链管理系统、一个互联互通协同网络。

(四)培育形成特定领域(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产业集群数字化赋能。支持产业集群头部企业、行业协会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培育形成特定领域(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是支持面向高端装备、建材、家具、保温材料等重点行业和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质量管控、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仓储物流、运维服务等重点领域,聚焦连接设备、软件、工厂、产品、人才等工业全要素,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二是支持围绕制造业重点行业,开放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面向行业的工艺及能耗管理、流程控制优化、智能生产管控、产品远程诊断、设备预测性维护、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功能,为企业内部和企业间信息化协同提供服务;三是支持聚焦特色明显、行业影响力强、配套体系完善的县域产业集群,建设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技术、人才、数据、模型等各类资源;四是支持围绕上下游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零售商、终端消费者等,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双链”协同平台。每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五个一”,即: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组建一支专业化服务团队、集聚一批服务机构、服务一批重点企业、形成一种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运营模式。

(五)加快培育数字化转型优势服务企业,提升集群竞争力。培育一批扎根细分行业、熟悉产业集群企业需求的数字化转型优势服务企业,联合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转型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等一揽子数字化服务,满足行业共性及企业个性需求。支持升级转型意愿强、经营稳健的产业集群头部企业自主选择具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供应商或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针对产业集群企业共性需求,开发推广通用数字化解决方案,并根据试点企业个性化需求,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的根植性、适用性和成熟度。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廊坊市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廊坊中心支行及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市数字化转型办”),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具体负责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参照“市数字化转型办”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数字化转型办”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拖拉、进展缓慢的单位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本区域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项目调研、申报、评审和实施等阶段的各项工作,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市数字化转型办”要做好项目建设期各阶段的协调督导及项目验收工作,并负责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和拨付等工作;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核实企业在要求期限内是否被列为失信企业,企业法人是否有失信记录;市委宣传部负责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工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信贷支持;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负责为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

(三)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引导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落实服务实体经济各项政策,加大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信贷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各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促进项目收益债、可转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在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应用,引导各类投资基金向数字化转型领域倾斜。对传统工业企业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实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试点示范项目,按照设备和软件系统投资额不高于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被认定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按照设备和软件系统投资额不高于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上奖补资金由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统筹安排保障。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召开廊坊市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现场观摩会议,组织市内企业到示范企业进行现场学习观摩、行业对标、经验交流等示范推广活动,对成效显著的试点、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立体式宣传报道,引导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加速转型升级,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融合创新,促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从量的积累走向质的飞跃,助力廊坊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附件:廊坊市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廊坊市产业集群数字化

转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国勇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海川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赵静波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田景红 市政协副主席、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姚振辉 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财政局局长

刘凤顺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慧聪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连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汪俊岭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夏俊峰 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行长

伦绍金 三河市人民政府市长

李海滨 香河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秀萍 大厂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振宇 广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禹 蔷 安次区人民政府区长

黄运然 永清县人民政府县长

冯 斌 固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 淼 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任 涛 文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田海宽 大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林秋鸿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

廊坊市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协调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工作和日常事务,由刘连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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