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示
廊坊市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公告
按照《廊坊市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市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双休日除外)。每天
上午8:45开始,下午1:45开始。配租家庭具体选房时间见附件1。
二、选房时间
广阳区新源道188号金桥大厦西配楼一楼大厅。
三、选房配租程序
(一)现场选房。配租家庭在规定时间现场签到,而后进入选房区选取房源,并到2号窗口办理选房确认登记手续,最后由工作人员在房源图版上对所选房源标注进行现场公示。
(二)办理入住。配租家庭在3-6号窗口签订《廊坊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
四、选房规则
(一)现场选房需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选定房源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申请人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结果视为本人意愿。
(二)因场地有限,选房家庭最多可以2人到选房现场,其中1人可进入选房区,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三)每个选房家庭当场叫号三次,未到现场或到场未选房的视为过号,由下一个家庭选房。过号或超过5分钟选房时限的家庭,可在当场其他家庭选房后按顺序号选房,或在选房当日至选房期结束前按顺序号参与选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终止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1)已接到选房通知,但未在规定期限参加现场选房的;
(2)通过公告、电话联系、居委会告知等方式,仍无法取得联系而未参加选房的;
(3)已经签定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
(五)如因保障家庭户籍(指申请人)、人口、婚姻、资产、房产、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动未及时申报影响选房结果的,所选房源作废封存,经核查仍符合条件的,待其他家庭选房后安排再次选房。
五、温馨提示
1.配租家庭关注自己具体选房时间,提前做好时间安排,保持电话畅通,并按时到场。
2.申请人本人如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金桥大厦西配楼一楼大厅一号窗口领取委托手续相关材料。
3.配组家庭可在本公告附件2中了解配租房源情况,提前选好多个备选房源。
咨询电话:2236978
廊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