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我市政法系统出台“十个严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近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了解到,我市政法系统出台“十个严禁”,持续优化全市法治营商环境。
“十个严禁”要求,严禁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严禁对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以经济纠纷为由有案不立或者立而不侦;严禁对涉企刑事案件“久挂不决”,对企业经营管理者“久押不决”;严禁对涉企民商事案件“有诉不理”“久拖不办”“久执不结”;严禁滥用行政执法检查权和司法调查权,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严禁对涉案企业人员滥用刑事强制措施,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严禁泄露企业商业涉密信息;严禁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涉企案件;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接受企业馈赠和宴请;严禁向企业摊派、借款、拉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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