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商务局关于对《关于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字〔2021〕78号)文件精神,加快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廊坊市商务局起草了《关于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公示期限自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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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
廊坊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字〔2021〕78号)要求,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更好发挥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努力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加快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现就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区域(以下简称自贸片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进投资领域便利化
(一)下放港澳投资旅行社审批权限至自贸片区。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将港澳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自贸片区,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外办,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贸易领域改革创新
(一)探索开展进口贸易创新。依托自贸片区积极申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探索开展进口领域监管制度、商业模式、配套服务等多方面创新,设立一批航空器材、工程机械、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专业贸易平台,在促进进口、提升消费、服务产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商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发展新型贸易方式。密切关注、持续跟踪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政策调整进展,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抓好落实。支持自贸片区加强离岸贸易业务创新,探索构建符合片区特色的离岸贸易业务流程,对落户自贸片区开展离岸贸易业务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在外汇结算、奖励政策、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大倾斜,促进离岸贸易公司、资金运营商、新型贸易商和高端商贸人才集聚。支持银行探索离岸转手买卖的真实性管理创新,基于客户信用分类及业务模式,按照展业原则和交易真实合法、具有合理性逻辑性的要求进行外汇收支业务审核,取消交易单证种类的具体审核要求,为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提高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外汇管理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认真落实国家保税维修相关管理规定,支持吸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环境风险可控的保税维修项目落地,支持自贸片区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积极研究促进保税维修业务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加强项目综合评估,明确项目监管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廊坊海关、市税务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化。支持自贸片区发展生物医药企业保税研发业务,简化医疗器械进口手续,加速急需材料、试剂、设备通关。为新药研发用材料、试剂和设备进口建立绿色通报,提供归类、检验等通关业务指导。支持自贸片区会同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北京区域申请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廊坊海关、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第五航权政策实施落地。加快开放通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利用第五航权,吸引、鼓励国外航空公司执飞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探索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允许外国航空公司承载经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至第三国的客货业务。责任单位: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六)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支持建设多式联运中心。探索试点多式联运“一单制”及电子化单证改革,推动顺势嵌入式监管,通过全程物流与交通数据的交互,实现数据、信息的自动采集与对比分析,实现对货物的提前申报、智能审核与自动核销放行,简化手续提高通关效率。探索建立与国际多式联运规则衔接的多式联运标准规范,推广标准化运载单元,推进运载模式创新,发展空陆联运、公铁联运和铁海联运。依托正在建设的全国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推进铁路与港口信息互联互通,明确多式联运电子运单的数据标准和交换规则,率先使用公铁联运标准化单证,做好与空运、海运运单的衔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廊坊海关,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自贸试验区铁路运输单证融资政策文件,引导和鼓励自贸片区内市场主体、铁路企业和银行创新贸易融资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赋予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开展铁路运单质押信用证业务、“铁路运单+动产”质押贷款、“铁路运单+仓单”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逐步实现多式联运“一单制”提单融资功能。探索开展铁路运单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逐步总结形成有益的司法经验,条件成熟时发布典型案例,为完善国内相关立法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人行廊坊中心支局、廊坊海关、廊坊银保监分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三、探索开展金融领域改革试点
(一)探索推进账户体系管理创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推动自贸片区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实现本币账户与外币账户在开立、变更和撤销等方面标准、规则和流程统一。责任单位: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探索推进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框架下,允许注册在自贸片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责任单位:市外汇管理局牵头,廊坊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支持,推动自贸片区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研究,以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在知识产权已确权并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前提下,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探索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与股权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贷款等融资机制,加大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力度。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化债券品种创新要求,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债券融资工具,积极盘活自贸试验区科技资源,为相关企业融资提供新渠道。责任单位:人行廊坊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领域改革创新
(一)积极争取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委宣传部支持,力争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成为中央宣传部开展网络游戏审核工作的试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支持在自贸片区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在安排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时,优先保障自贸片区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依据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配置计划指标,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仲裁司法审查。在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基础上,落实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关于归口管理、办理程序、内审制度等方面规定,设立专业审判庭、建立专业审批团队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提升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审判质量,为自贸片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司法保障。支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在自贸片区运营,为企业提供“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解决”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跟踪落实中国贸促会(河北)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创新工作机制,搭建综合法律支援平台。(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市贸促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推进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要求,将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作为本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来抓,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位,全力支持服务自贸片区规划建设发展。市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市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断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质量。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加强与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业务指导;密切跟踪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程序和要求,抓好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等有关政策落实,研究制定我市具体落实举措和工作方案,确保落地见效。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改革创新举措接得住、落得准、推得开。
(三)突出临空特色。对标国内先进自贸试验区经验做法,围绕建设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承载区、国家航空科技创新引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重点打造航空科创服务和生命健康两条主产业链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制造、跨境电商(自贸综保)、总部(楼宇)经济和高端服务五条辅链,明确工作抓手、载体、平台和措施,推动自贸片区改革创新,加快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努力为全省乃至国家层面制度创新多作贡献;打造一流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深入挖掘企业需求,强化政策供给,优化政务服务,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做好产业、企业、项目文章,大力引进外资外贸龙头企业,圆满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风险防控。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政治安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安排,主动服务大局;要坚持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