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司法局关于《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要求,市住建局研究起草了《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在2021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lfslfc@163.com
2.传真:0316-7160955
3.通信地址:廊坊市司法局办公室(廊坊市新华路116号,邮编:06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章反馈意见”字样。
廊坊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21日
《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廊坊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删去第十八条第二款。
《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关于《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按照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要求,拟对《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进行修改。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拟修改的主要内容为:将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删去第十八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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