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大气办印发的《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函【2021】11号),结合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专家组联合会商结果,预计2月9日至12日,受弱小风、高湿和辐合影响,气象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积累,我市可能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为减缓污染程度,实现AQI指数削峰减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月9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于2月12日18时自动解除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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