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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六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全市7000多名在院老人、100多名孤儿生活安全有序
社会救助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连日来,市民政局聚焦群众关切,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坚持把困难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多种措施,抓细抓实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打通民生保障工作“最后一米”。目前,全市养老机构7058名在院老人、儿童福利机构108名孤儿生活安全有序。
全面排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各地民政部门依靠基层社区、农村组织,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对全市56764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等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进行排查,落实责任人,对出现困难的,第一时间给予帮助。对全市116名散居儿童、34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7名留守儿童逐一确定监护人,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每日通过电话或视频连线方式了解其生活和疫情防控情况。
建立工作台账,落实特殊困难群众包联责任。各地建立跟踪协调机制,确保每一名困难群众都有社区(村街)帮扶责任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所包联困难群众身体状况摸排、救助诉求上报、关爱帮扶等工作。同时,与街道、乡镇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及时推送工作信息。
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价格临时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确保各项救助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与此同时,各民政机构按照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建立可靠的采购渠道,通过线上预定、门前交货、全面消毒等方式,集中采购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目前,各机构防疫和生活物资较为充足。
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一旦发现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立即启动临时救助机制,按照“先行救助”原则,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救助时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及时救助生活困难的外来务工无着及滞留人员。不间断开展街面巡查,对疫情防控期间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遭遇临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联合相关部门,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救助帮扶。
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联合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搭建平台,在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当地街道、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下,参与关爱帮助困难群众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公益慈善、社会救助事业的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