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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掬得满庭芳民族团结谱华章——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市民宗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大厂回族自治县小厂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近年来,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与全市少数民族群众一道团结奋进,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县、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不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积极推动政策落实落地。代市委、市政府“两办”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职责任务。出台了《廊坊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位名单、职责》,督导市民委各成员单位结合业务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少数民族县、乡、村的帮扶工作,把党和政府支持帮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差别化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丰富创建工作形式内容。确定广阳区运通社区、大厂回族自治县荣昌苑社区等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试点,进一步推动城市民族工作上档升级。定期深入民族村、民族企业、宗教团体走访慰问,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解决基层存在的困难问题。
全力支持民族县乡村发展。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委财政资金536万元,落实市级资金200万元,撬动社会资金近亿元,实施民族乡村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改水改电等基础设施项目29个。开展民品民贸贷款贴息新政策培训,争取7家少数民族企业列入国家民品民贸定点生产企业。加强民族村镇“五个一”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大厂小厂村和南王庄村、廊坊开发区南营村等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积极承办重大活动。先后承办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赴大厂回族自治县参观学习、2019澜湄合作成员国民族事务官员研修班到大厂交流考察,京津冀三地民委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协同推进清真食品服务管理工作合作协议》,启动了京津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知识大赛,展示了形象,锤炼了作风。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持续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定期培训执法人员和义务监督员,定期对全市清真食品企业、饭店、摊点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三老一困”活动,与北京大兴区民宗部门成功签署“2+9”合作框架协议,达到了抓早、抓小、抓苗头的目的。
下一步,市民宗局将继续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以作风建设为重点,聚焦民族宗教主责主业,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提升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