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时间:2020年5月22日
市民王先生来电反映:到广阳区新开路管道局医院南侧义乌小产品商场内的一家店铺购买家居用品及服饰,未给予开具发票。
答复时间:2020年5月25日
答复单位:税务局
答复内容:接到交办件后,经广阳区北旺分局核实,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因该商铺当时未向税务局申请领用发票,故未提供发票。现已申请开具发票并邮寄给反映人。经回访,反映人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