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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信息共享“让群众少跑路”
以前,市民在办理不动产证业务时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标准地名地址信息证明,但5月26日起,这项“业务”将逐渐减少。日前,市民政局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实现标准地名信息共享,优化不动产登记涉地名业务流程,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
市民政局积极推进“一标三实”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对市城区60个居民区标准地名地址信息进行统计建档,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标准地址信息共享。两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开通网上办公模式,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遇到地址不确定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专人负责与民政局区划地名科人员对接,通过邮件、微信等形式,快速传递标准地名地址信息,群众无需往返两个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就能及时有效办理不动产权业务。
同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地址信息不明确以及因城区改造建设致使地址信息有变动的区域,如部分老旧居民区、平房区等,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研究确定标准地址信息。市民政局将派出专人进行实地考察,对重点区域进行重新编号,不断完善市城区居民区标准地址信息,更好地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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