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廊坊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廊坊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做好2020年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成熟程度和轻重缓急,安排以下立法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
(一)一类项目:市人大常委会确定需要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1件)
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
(二)二类项目:积极推进,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2件)
1.廊坊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市教育局起草)
2.廊坊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市文广旅局起草)
二、政府规章项目(7件)
(一)一类项目:需要年内制定的项目(1件)
廊坊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二)二类项目:积极推进,适时提请审议的项目(5件)
1.廊坊市居民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市公安局起草)
2.廊坊市停车管理办法(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起草)
3.廊坊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起草)
4.廊坊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发改委起草)
5.廊坊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市司法局起草)
(三)三类项目:调研项目(1件)
廊坊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此外,拟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需求加强调研,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纳入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