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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网上庭审首例知识产权案件
3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电子法庭客户端,与身在济南、广州的原告、被告连线,网上开庭审理首例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知识产权案件。
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全庭法官及书记员和当事人反复沟通,组织当事人有效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引导当事人在诉讼无忧网上传证据,向双方当事人邮寄对方的纸质版证据,督促当事人庭前通过电子信箱和微信视频核对证据原件,保障庭审调查举证、质证环节高效进行。
庭审中,利用电脑屏幕展示双方当事人、代理人身份信息文件,及时提醒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并当庭打印、签字、确认,确保庭审笔录如实反映庭审过程。
民三庭庭长马令梅表示,互联网庭审的运用,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案件质效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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