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为规范廊坊市区机动车和非机车停放秩序,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区范围内利用有效空间施划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停车入位,维护良好市容秩序。对不按规定地点停放及影响市民通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拖移,并依法进行处罚。被拖移车辆车主可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咨询相关情况,并持本人身份证于七日内到我局接受处罚后领回车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
联系电话:0316-7706998
地址:安次区光明西道200号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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