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普惠实施。全市广大农机手、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高涨,大功率拖拉机、高性能收割机、植保机械、粮食烘干机等农机具保有量迅速增加,我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始终处在全省前列。但由于农机作业环境复杂、季节性强、流动性大,加上驾驶操作人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不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着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力促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起草《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信函方式请邮寄到廊坊市建设北路61号,廊坊市农业农村局C去204房间,邮编065000,联系电话:0316-2266087,联系人:刘文娜、赵迪。信函请注明:“关于《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lfnjajjz@163.com 。
廊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是社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普惠实施。全市广大农机手、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高涨,大功率拖拉机、高性能收割机、植保机械、粮食烘干机等农机具保有量迅速增加,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始终处在全省前列。但由于农机作业环境复杂、季节性强、流动性大,加上驾驶操作人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不强,给农机安全监管带来严峻挑战。各地、各部门要从“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高度,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持续强化源头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力促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农机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配齐乡级农机安全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要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农机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强引导,深入推进,切实提高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水平。
三要切实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一票否决”制度,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评体系。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以及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从严问责,严肃处理。
三、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各级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理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三个一致”清查治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牌证核发、机具检审、驾驶考试、安全检查等监管行为,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充分利用农机集中检审、驾驶考核、技能鉴定、农民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农机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努力扩大农机安全宣传覆盖面。突出抓好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其健全安全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要深入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已经获得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的三河市、固安县、大城县、文安县和永清县在认真总结以往“平安农机”创建成效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巩固提升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劲头不松。按照“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省级、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活动,努力开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霸州市、安次区、广阳区、香河县、大厂县要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力争尽快创建成省级、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
三要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抓好春耕春播、“三夏”“三秋”农忙季节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关键时点,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机具、重点对象,组织农机、应急、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及时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脱检脱保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落实重要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工作要求,积极推行严重违法违规农机驾驶人、生产经营组织“黑名单”制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行惩戒。
四要全面落实安全惠民各项措施。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工作要求,全面推行农机安全免费监理,积极组织开展农机集中检审、免费实地检验、送检上门等便民活动,注重加强与气象、联通、石油、保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宣传引导,优化服务内容,创新推广模式,进一步发展气象、“农机通”用户,扩大“支农惠农”加油卡使用覆盖面。认真组织实施政策性农机保险,多措并举调动广大农机手自觉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发挥农机政策性保险的保障功能。
五要着力提高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事故处理设备,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应急培训和救援演练,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对可能引发农机事故的苗头隐患和隐患发展态势及其影响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采取相应行动,尽最大努力避免农机事故发生。
六要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六个一”“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和驾驶操作知识,推动安全知识、安全常识进农机作业组织、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农户,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开展“平安农机进校园”活动,提高乡村学生的农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学生不得搭乘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上下学。借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专业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和安全素质。
四、大力营造农机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氛围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廊坊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研究分析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所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农机保险补贴政策、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等所需的资金,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农机安全监管有效实施,取得实效。
二要落实联动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机、公安、应急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要充分依托市、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乡、村(农机合作社)“两站、两员”,加快构建市、县(区、市)农机主管部门主抓,乡镇政府牵头,安全员、劝导员全面参与的立体式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三要注重社会监督。要大力宣传报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事例,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弘扬守法、打击违法的农机安全监管良好工作格局。要多渠道向社会各界公布农机安全监管举报投诉电话,广泛调动群众参与农机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维护农机安全生产良好形势,保障我市农业农村机械化健康科学发展。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