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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出台措施 为抗击疫情提供保障
1月28日,市委政法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政法系统各部门全面动员,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为全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充分做好“不见面”业务推广工作。依托互联网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完善并开放网络业务平台,推广户籍、车管、出入境、居住证等业务网上办理,实现“不见面审批”;推动审判业务实行网上立案、缴费、开庭、执行以及涉武汉案件的跨域立案,实现“家里办”“掌上办”;完善公检法一体化网上办案“高速公路”,实现“看不见的流程”,确保政法业务正常推进;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宣传,让群众享受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配合做好排查摸底工作。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对返乡人员和其他流入人员采取“横到边、纵到底”的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加强值班备勤,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综治视联网系统畅通,确保各类信息传递及时高效。
帮助做好防控保障工作。在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流入流出人员调查、隔离、维护秩序等工作中,要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对发热病人,通报卫健部门,帮助做好劝阻隔离;对密切接触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深入做好巡控和查控工作。结合春节安保工作,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和公安检查站查控,严厉打击街头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面平稳有序。根据指令及时组织力量,启动或建立各类检查卡站,根据需要组织人员、设备迅速到位,第一时间投入运行。做好环京边界,进京小路口,与雄安、天津接边,以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部位的联勤联动联防,加强日常管控。
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在隔离、劝返、卡口值勤等工作中要耐心细致,避免简单粗暴,以讲清道理、说服教育为主。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矛盾排查调处、组织化解,并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
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宣传封建迷信,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恶意传播疫情,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快侦,检察机关要快捕快诉,审判机关要快判,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保障。
认真做好重点部位保卫,保障各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加强网络舆情工作,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网上负面舆情和有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