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时间:2020年1月12日
永清县居民李先生来电反映: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受聘到永清县韩村镇做厕所改造工作,被承包商拖欠工资10万元,至今未支付。
答复时间:2020年1月14日
答复单位:永清县政府
答复内容:接到交办件后,经协调,承包商已将反映人工资结清,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