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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探索制定三个《办法》规范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2020年01月13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陈正 通讯员 傅一耀 陈贝奇 字体:  

近日,市纪委监委率先探索制定《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暂行办法》《派驻机构以及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明确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程序,规定措施使用与审批权限,重申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规定,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名”“有形”向“有效”转变,让派驻机构放开手脚规范履职,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我们组建了30个纪检组,基本实现全覆盖,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将纪检组更名为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现有原则性、概括性法规已经不能满足和适应派驻机构履职实践需要,市纪委监委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三个《办法》,主要目的就是先行先试,让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帮助派驻机构擦亮“探头”、当好“哨兵”。

三个《办法》遵循审慎赋权、严格限权原则,力求简洁明了、有效管用,以制度的形式为派驻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健全了领导体制,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工作流程。配套设计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5个流程图,让派驻监督目标更明确、方向更清晰、行为更规范,同时也方便派驻机构和广大纪检监察组干部按图索骥,随时参考查询。

据悉,目前三个《办法》已印发各派驻机构试行,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结合省纪委监委即将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和征求到的试行意见建议,对三个《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努力为派驻监督有效全覆盖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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