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01月06日 来源: 市司法局 作者: 字体: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廊坊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廊坊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坚定不移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向前推进。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坚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各项任务,制定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8方面46项具体任务。坚持把严格考核督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双创双服”活动,围绕培育壮大“3+1”主导产业和“7+6”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科学规划创新研发平台,大力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精准服务实体经济,完善联系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廊坊市政企服务直通网络平台作用,切实加强企业帮扶解困,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行政审批效能高地32项措施》,聚焦企业关注、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转办处理机制,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对照上级评价指标体系,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提升。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积极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衔接取消3项,承接下放20项。为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事项难点和痛点,推行“套餐式”咨询服务、“保姆式”代办服务,全年共办理套餐服务121件,取得了较好成效。为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提供24小时“管家式”服务,主动服务临空经济区和自贸区项目建设,助推投资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创收。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制定《廊坊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60日提升工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完成与省级平台对接。实行错时延时服务、网上预约服务、拓展自助服务和延伸在线服务,推行就近可办、全市通办、马上就办、全程网办,实施窗口受理无否决、温情服务无距离、征询民意无盲区、投诉受理无障碍,不断提升行政审批质效。

(三)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顺利完成市县机构改革工作,不断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以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扎实做好体制设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相关工作。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提升企业开办效率,通过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实行企业开办电子化,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大力推广当日办结、即时办理,实施容缺受理、审核合一、并联审批等改革创新举措,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即来即办,营业执照立等可取,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2.5个工作日以内。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通过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实现持照即可经营。

(五)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调整为383项,市场主体名录库增至40.27万户。针对重点监管领域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建立“1+N”联合抽查模式,整合相同或相近领域监管事项,全市开展37次跨部门联合抽查,部门内部随机抽查1164次,全市抽查比例5.91%。完善联合抽查机制,印发联合抽查实施细则,建立抽查对象诚信档案,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抽查对象社会信用记录,实行动态监管和联合惩戒。部门参与率、抽查事项纳入率、双随机监管方式运用率、抽查信息归集率、抽查结果公开率等五项指标均达到100%,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梳理市级监管事项清单875条、检查实施清单692条。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完善网上管理体系,进场项目实行网上交易受理,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水平。

(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拓展,通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理网络化、热点应用服务指尖化、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实现“一网通办”。通过统一用户认证体系、网上申报入口,事项数据源、线上线下资源、基层网上服务体系,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基层办事“不出村”,移动审批“实时办”, 便民服务“及时享”,联审联验“不见面”,全面提升审批效能,切实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编制《廊坊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874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实施动态管理。完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操作规程、办理流程图,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印发《廊坊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效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印发《廊坊市加快推进传统行业整治升级改造集中行动方案》,以严格环保标准促进产业转型,对霸州钢木家具、文安人造板等传统产业实施整改提升。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抓好散煤监管、“散乱污”整治以及燃煤锅炉治理等重点减排工程和管理工程,用能结构继续改善。开展涉气企业大排查大起底行动,排查企业7000多家,发现问题26000多个,逐企帮扶整改提升。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修订完善廊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绩效评级差异化管理,对全市12个行业173家企业分级评定。编制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方案,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基础建设,不断增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开展市域重点河流、干渠清淤和湿地生态扩容工程,有效提升河流生态功能。全力实施重污染河流攻坚,加强技防能力建设,实现重点河流及市区环城水系重要节点实时监控。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市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廊坊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我市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水平以及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前均报送市委进行审定。完善立法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廊坊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规定,不断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认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委托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对《廊坊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分析评价,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

(三)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坚持把专家论证和组织听证作为起草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重要程序。先后两次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人士对《廊坊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草案)>》《廊坊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强化论证咨询机制保障,2019年立法计划项目、《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等法规规章草案均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全国“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成果,严格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严格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9年,市司法局共审查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涉法行政公文242件。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组织对全市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清理,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9〕35号),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廊坊日报对外公布。本次清理共公布保留的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238件。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重大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承办部门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完善决策草案。重大决策事项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承办部门均组织进行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决策重要依据。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专题栏目对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切实增加公众参与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常务会议讨论。实行责任决策倒查和容错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决策行为,鼓励干部干事担当作为。2019年,市政府全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

五、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19年工作方案》《廊坊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三项制度领导体系,对深化三项制度进行统筹部署。认真落实《河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指引和清单格式》,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全省“1+2+3+4+5”制度体系,印发《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政府令的通知》,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三个政府令,对本地本部门的具体操作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邀请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领导为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骨干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保障。充分发挥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和互联网优势,通过法制审核阅卷、公示网站巡查、走访互动座谈等多种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督查,通过只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开展多轮网站巡查,对执法公示方面发现的问题实时调度、通报,并要求限时整改。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1865名新增执法人员开展9期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对1820名年检执法人员开展线上培训,对67名市、县法治业务骨干开展依法行政业务集中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结合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确认市直和中省直驻廊单位罚没主体42个,并进行公告。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印发《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通知》,统筹推进全市行政裁决工作。以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案卷管理的规范性作为评查重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组织执法部门结合机构改革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对本部门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修订完善。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和“两法衔接”制度,扎实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分析,积极办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政府外部监督。2019年,市政府共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议题18项,全市政府系统共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69件,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件,全国政协提案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12件,省政协提案1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91件,市政协提案251件,按时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99%。通过市长热线受理群众来电22万余件,转交各承办单位办理近5.9万件,办结率达97.8%,有效纠正了违法行为,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政府内部监督。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着力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党中央决策、省市委部署敷衍应付、空泛表态等问题。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通过定期、定点、驻场等多种审计模式,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有机结合,有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制定《2019年度市直预算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紧扣经济责任,聚焦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行使和责任落实,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促进依法行政。立足“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统筹,对政策决策执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资金使用等进行跟踪审计,及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政令畅通。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审计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加“承办建议提案工作”及财政、土地征收、环保监管等12个重点领域板块。加强政策解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各类政策解读材料90条,确保政务公开实效。2019年,全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其他渠道共计发布政府信息122540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信用便企惠民,设立公共信用服务大厅,通过“信用廊坊”网站和公共信用服务大厅,面向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公共信用服务,出具信用查询报告400余份,完成信用修复190余家,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提供便利。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利用廊坊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等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并通过“信用廊坊”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印发《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廊坊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试行)》,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与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对接,从源头对失信企业加以制裁。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重点领域社会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无诉讼乡(镇)村(街)”和“三无三百”“两个创建”活动,实现以“创”促“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街)、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突出抓好“人、地、物、事”“四个重点”,从特殊人群、治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70周年大庆、十九届四中全会等一系列重大安保,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民意导向,狠抓重点,死盯关键点,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水平。牢牢把握县、乡、村“三个层面”,选择大厂县、香河县五百户镇、广阳区馨境界社区,探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五大智慧工程”,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二)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暨工作人员培训会,促进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良性互动。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不断提升行政复议人员办案水平。严格执行《河北省行政复议答复办法》,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做好行政应复案件调查取证工作。2019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8件,依法受理64件,审结63件。

(三)扎实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裁定,认真做好行政应诉数据统计与报送。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新收行政应诉案件303件,市政府新收行政应诉案件54件。

(四)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推进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更趋合理。加大对全市调解员队伍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水平。制定《廊坊市人民调解员证管理使用办法》,推进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深入指导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保险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道交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市、县全覆盖。大力推进企业聚集区、商户聚集区、外来人员聚集区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已建成16个。

2019年,廊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担当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的重大政治任务相比、与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20年,廊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拼搏竞进,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落实,坚决完成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任务,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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