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示
关于招聘市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决定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市政府办公室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报名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
依法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且正在执业中;
(三)有专职执业律师10人以上;
(四)执业信誉良好,无当事人投诉,无违法行为;
(五)有精通行政法律事务和民商事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参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等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为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对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四)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政府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文书;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遗留问题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办理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报送至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规科(市政府大楼1303房间),或发送至电子邮箱lfszffgk@163.com。联系人:胡建明,电话:15630690088。通讯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30号。
报名资料包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为市政府办公室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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