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五届廊坊市政府质量奖的授奖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和践行大质量、大标准观,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质量强省、强市建设,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我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廊坊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廊坊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廊坊市第四中学等5家单位和纪俊泉同志第五届“廊坊市政府质量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在加强质量管理、打造品牌、提质增效、追求卓越的过程中,再创佳绩。全市各行各业要认真学习他们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坚持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为建设质量强市作出更大贡献。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9日
上一篇: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廊坊市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 02-03 ]
下一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进口的20条措施的通知[ 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