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廊坊市人民政府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为减缓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采取对AQI指数削峰减频,采取提前预警、提前响应措施,于2019年11月28日12时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于12月2日12时自动解除预警。
上一篇: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11-23 ]
下一篇: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