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寒衣节期间我市主城区禁止焚烧祭祀用品
10月2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寒衣节期间,我市全面推进主城区禁止生产、销售、焚烧祭祀用品工作,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殡仪馆或乡镇骨灰堂设置的专用焚烧炉以外的场所焚烧死者遗物等用品。
禁烧区域为北至北凤道外1公里,西至西昌路外100米,南至南龙道外100米,东至东安路外100米以内区域及廊坊开发区辖区内。
寒衣节期间,由安次区、广阳区民政局牵头,两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配合,对主城区各辖区内取得营业执照的殡葬祭祀用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经营纸钱、纸扎、锡箔、冥钞及其它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超范围经营行为,按照《殡葬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对各类门店、市场擅自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查处。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经营锡箔、冥钞、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予以处罚。
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协同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对市主城区道路两侧、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和门店、摊贩夜间售卖烧纸的行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进行劝导和管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劝导的,依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印刷企业监管,在节点前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有印制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依据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印刷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市环卫局负责在市区禁烧区域外围设立祭祀用品焚烧点,摆放焚烧炉,并通过媒体告知市民。
市交通局负责对非法营运烧纸、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违法运输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会同民政部门进行查处。
市大气办、市民政局组成督导组,对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随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