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19年9月4日
永清县修家场村村民侯先生来电反映:到县审批大厅办理养猪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告知养殖项目不再批复。
答复时间:2019年9月6日
回复:永清县政府接到交办件后,经核实,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河北省京冀交界地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文件要求,廊坊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保定涿州市均禁止新建和扩建畜牧业。反映人办理的业务属此范围内,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