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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大气和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9年09月07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刘玉静 苗月平 通讯员 卢艳丽 字体:  

9月6日上午,我市召开大气和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市大气办、市水办就我市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反馈。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反复出现波折,1、2月份PM2.5浓度不降反升,分别高达62.5%和35.6%,在168个城市中分别倒排第4名和第30名。为强力扭转被动局面,3月份我市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通过强力攻坚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大幅度好转,当月PM2.5浓度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9%,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综合排名位列第一。4、5、6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PM2.5月浓度分别为41、31、36微克/立方米,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到7月初,我市首次扭转空气质量不降反升问题,实现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指标同比持平。截至8月31日,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22,同比下降2.25%;PM2.5年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3%;初步完成年度目标要求。水污染防治方面,2014年,我市7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均为劣V类,截至目前,已有4个断面消除劣V类。但由于我市水污染防治基础差,全市无生态水汇入,且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因此,我市水环境质量在全国及全省排名靠后。对此,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我市要制定更加严格的奖惩办法,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以考促治,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扭转被动局面。7月25日,我市出台了《廊坊市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并于8月份起对各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进行排名和奖惩,通过奖惩措施,促进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及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定贯彻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持之以恒地推进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通过真抓实干,确保我市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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